《譯者主體性的社會話語分析――以佛經譯者和近現代西學譯者為中心》以譯者主體與主體性為切入點,以社會話語分析為理論基礎,將譯 者主體性的審視與考量放在佛經翻譯和近現代西學翻譯的背景之中,探究譯 者主體在文本操作層面呈現出來的主觀能動性以及在社會歷史語境、詩學規 范和語言使用層面體現出來的客觀受動性。
《譯者主體性的社會話語分析――以佛經譯者和近現代西學譯者為中心》建構的社會話語分析理論框架具體包括源文和譯文對照分析的微觀 行為,譯者主體性提煉與分析的中觀行為,以及社會歷史語境、詩學規范和 語言形式的宏觀行為。具體而言,社會話語分析以文本分析為出發點,從中 提煉出譯者主體性的文本表征,然后將主體性特征置放在社會歷史語境、詩 學規范和語言形式下予以透視和洞觀。
《譯者主體性的社會話語分析――以佛經譯者和近現代西學譯者為中心》采用了理論思辨和案例分析相結合的研究方法,力求呈現譯者主體性的全景圖。《譯者主體性的社會話語分析――以佛經譯者和近現代西學譯者為中心》建構的理論框架,提煉的主要觀點對翻譯研究人員、翻譯和英語語言文學專業學生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叢書序
前言
第一章 導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
第二節 文獻綜述
第二章 譯者主體與主體性的概念與構成
第一節 譯者主體性
第二節 能動性與受動性:譯者主體性的構成
本章小結
第三章 社會話語分析的發展源流與理論框架
第一節 語言學中的話語與話語分析
第二節 哲學、社會學中的話語與話語分析
第三節 批評話語分析
第四節 社會話語分析的理論框架
本章小結
第四章 理論范式視角下的譯者主體性
第一節 范式導向型與問題導向型
第二節 “問題導向型”視域下的佛經譯者主體性
本章小結
第五章 佛經譯者主體
第一節 外國譯者
第二節 中外譯者
第三節 中國譯者
本章小結
第六章 佛經譯者主體性的社會話語分析
第一節 佛經譯者主體性的文本考察
第二節 佛經譯者主體性的社會歷史語境與詩學規范解讀
本章小結
第七章 近現代西學譯者主體與主體性
第一節 自然科學文獻譯者
第二節 社會科學文獻譯者
第三節 文學作品譯者
本章小結
第八章 西學譯者主體的社會話語分析
第一節 清末民初的社會歷史語境
第二節 從世道人心到“國民之魂”:詩學規范的嬗變
第三節 文言、白話、歐化:翻譯語言的嬗變
本章小結
第九章 西學譯者主體性的案例分析
第一節 嚴復譯者主體性的社會歷史語境分析與文本考察
第二節 魯迅譯者主體性的社會歷史語境解讀
本章小結
第十章 結論
參考文獻
后記
**章
導論
**節研究背景
洪荒造塔語言殊,從此人間要象胥。
--馬祖毅
中西翻譯實踐源遠流長,綿延久遠。有文字記載的翻譯活動,至今已有兩千余年的歷史。然而,翻譯學作為一門獨立學科直至20世紀80年代才變為現實。學界一般認為,1976年在比利時魯汶舉行的國際翻譯研討會標志著翻譯學成為一門獨立學科。若以此作為起點計算,翻譯學迄今已經走過了三十多年的發展歷程。三十多年來,翻譯學或翻譯研究一直作為一門邊緣學科①,游走在對比語言學、比較文學和文化研究之間,缺乏自己的本體論、認識論和方法論。
對比語言學視角下的翻譯研究認為,翻譯只是兩種語言之間的轉換,譯者的職責 在于忠于源文,在目標語中尋找源語的對等語。這一研究范式從結構這一切入點來研 究雙語轉換過程,并通過語言之間的對比研究,基于語料庫的分析或基于其他實證性 資料,分析源語和目標語之間在結構和意義上的對等與對應。因此,對等(equivalence) 是這一研究取向的核心概念和研究焦點,可以說,“西方翻譯理論至今一直是圍繞著 對等概念演化發展的。” (Sager,2012: 25)德國翻譯理論家威爾斯斷言:“只有確立了 第三比較體(interlingual tertium comparationis)在翻譯理論中的中心地位,翻譯學才能 呈現出更為清晰的全貌。” (Snell-Hornby,2001: 15)基于第三比較體的理念,西方翻 譯理論家先后提出各種各樣的對等理念。1947年,奈達就提出了動態對等(dynamic equivalence)的概念。1964年,他進一步明確了形式對等和動態對等,并于1969年將 翻譯定義為“在接受語中再現源語信息的*貼切的自然對等語”(Nida &Taber,2004:
①在牛津、劍橋、哈佛、耶魯等世界一流的大學里面,翻譯學長期以來沒有立足之地;在中國,翻譯學在相當長 的一段時間內僅僅被視為是一門三級學科。1992年國家技術監督局發布《學科分類與代碼》,把翻譯學定為語言學(一 級學科)中應用語言學(二級學科)之下的一個三級學科,與“語言教學”“話語語言學”等并列。(王寧,2009: 1)。
12)。英國翻譯理論家卡特福德不僅通過對等這一術語來定義翻譯一“翻譯指的是 用目標語中對等的文本材料替代源語的文本材料”,而且還堅持認為,“翻譯實踐的中 心問題在于探尋目標語中的翻譯對等語,而翻譯理論的中心任務在于界定翻譯對等的 性質和條件”(Catford,1965: 20)。1968年,凱德(Kade)提出翻譯中的內容對等原 則(retention of translation invariance at content level)。20 世紀 70 年代初,語用學成為 語言研究的熱點,翻譯單位的聚焦點也相應地由詞、短語轉移到了語篇,翻譯對等論 也相應延伸至語篇。1971年,賴斯(Reiss)以對等論為基礎,創立了基于源語語篇和 目標語語篇功能關系的交際對等(communicative equivalence)。她認為理想的翻譯應該 是“目標語語篇和源語語篇在思想內容、語言形式和交際功能等方面的對等”(Nord, 2001: 9)。威爾斯同樣指出,翻譯是將源文語篇轉換成盡可能與之對等的譯文語篇。
科勒(Koller)區分了五種類型的對等-外延對等(denotative equivalence)、內涵對等(connotative equivalence)、語篇規約對等(text-normative equivalence)、語用對等 (pragmatic equivalence)、形式對等(formal equivalence)。在此基礎上,他認為,以 對等為基礎的翻譯學研究側重于源文,因此源文的特征必須在譯文中予以保留。他說: “如果譯文能夠滿足有關結構條件的某些要求,那么源文與譯文便存在著對等。這些 相關條件跟內容、風格以及功能相關,因而,對等的要求便體現為:源文的特性必須 得以保留,也就是說,源文的內容、風格及功能必須得以保留,或者譯文至少應該盡 可能地保留這些特征。” (Nord,2001: 7)貝克則在《換言之:翻譯教程》中詳細論述 了詞層對等、詞層以上對等、語法對等、篇章對等,并創新性地提出了語用對等 (pragmatic equivalence) 。
比較文學視角下的翻譯研究(或譯介學)與對比語言學視角下的翻譯研究剛剛相反,“非 刻意對等,而是自認操縱” (Snell-Hornby,2001: 22)。這0 ―研究取向的代表學者有勒菲 弗爾(Andr6 Lefevere)、朗貝爾(Jos6 Lambert)、赫爾曼斯(Theo Hermans)、巴斯內特 (Susan Bassnett)和圖里(Gideon Toury)。他們專門研究被對比語言學理論家斥為難以 用于嚴謹分析或科學解釋的離經叛道的文學翻譯。他們“把文學翻譯看做是多元系統 中的一員,不斷爭取生存和主導地位,以色列的學者還強調,翻譯經常在他們的文學 系統中充當著首要的、創造性的和革新性的角色。因此,這種方法在本質上把翻譯視 為一種自足的文本類型,視作是目標語文化不可或缺的一個部分,而非是對另一文本 的復制”(Snell-Hornby,2001: 24)。這一研究取向以描寫(de******ive approach)為研究 方法,反對對比語言學視角下的翻譯研究中的規定性和評價性的研究方法,并將研究重點從翻譯過程及相關問題轉移到翻譯結果,即翻譯文本的歷史性。比較文學視角下 的翻譯研究是“從比較文化的角度出發對翻譯(尤其是文學翻譯)和翻譯文學進行的研 究。其實質不是一種語言研究,而是一種文學研究或者文化研究,它關心的不是語言 層面上出發語與目的語之間如何轉換的問題,它關心的是源文在這種外語和本族語轉 換過程中信息的失落、變形、增添、擴展等問題,它關心的是翻譯(主要是文學翻譯) 作為人類一種跨文化交流的實踐活動所具有的獨特價值和意義”(謝天振,2007: 10)。 赫曼斯(Hermans,1985: 10)概括了這一研究取向的基本特征,引用如下:
把文學視為復雜的動態系統,堅信在理論模式和實際的個案分析之間 應有持續的相互作用;采用描寫的、目標語取向的、功能的和系統的文學翻譯 研究方法;關心制約譯作產生和接受的規范和限制因素,關心翻譯和其他文本 類型的關系,關心翻譯在特定的文學環境和多種文學環境互相影響之中的地位 和角色。
20世紀90年代以來,從比較文學的視角研究翻譯的學者提出了翻譯研究的文化 轉向(the cultural turn in translation studies)和比較文學的翻譯轉向(the translation turn in comparative literature),從而形成了文化視角下的翻譯研究范式。1990年英國比較 文學學者蘇珊?巴斯內特和勒菲弗爾在《翻譯、歷史與文化》一書中提出了翻譯研究 的文化轉向。他們認為翻譯是推動世界文化發展的一股重要的力量,為了發揮其重要 作用,翻譯學不應該繼續作為比較文學的一個分支,而應該把比較文學視為翻譯學的 一個分支(Bassnett &Lefevere,1990)。時隔三年,蘇珊?巴斯內特又在《比較文學批 判導論》一書中提出了比較文學的翻譯轉向這一論斷。她認為,“比較文學作為一門 學科氣數已盡,女性研究、后殖民理論和文化研究已經從整體上改變了文學研究的 面貌。從現在起,我們應當把翻譯學視為一門主導學科,比較文學只不過是它下面 的一個有價值的研究領域而已”(Bassnett,1993: 161)。在這些學者的號召下,一批 學者開始從文化的視角深入研究翻譯,提出了許多真知灼見,形成了一種全新的翻 譯研究范式。這批學者主要有法國學者和理論家雅克 德里達(Jacques Derrida)、德 國學者沃夫爾岡 伊瑟爾(Wolfgang Iser)、美國學者希利斯 米勒(Hillis Miller)、佳 亞特里 斯皮瓦克(Gayatri Spivak)、霍米 巴巴(Homi Bhabha)、托馬斯 比比(Thomas Beebee)等。他們摒棄了忠實、對等的原則,關注焦點從對比語言學翻譯研究范式的 ‘怎么譯’的問題轉移到了 ‘為什么這么譯’ ‘為什么譯這些國家、作家的作品而不譯那些國家、作家的作品’等問題上,也就是說,這批學者的研究重點已經從翻譯的 兩種語言文字轉換的技術層面轉移到了翻譯行為所處的譯入語語境以及相關的諸多 制約翻譯的文化因素上去了”(謝天振,2008: 44)。他們視翻譯為一種改寫行為,譯 本是譯者在目標語社會中諸多因素作用下的結果。這種研究范式聚焦于翻譯的外部因 素,將翻譯活動看做是凸顯主體、反叛原作、爭取獨立的解放運動。
以上這三種研究范式,各有所長,也各有所短。對比語言學視角下的翻譯研究具 備術語準確、操作性強的特點,并使翻譯學研究愈益精密細致,逐漸發展為一門科學, 有利于翻譯教學和譯作評估。然而,其盲點在于始終著眼于文本層面,總跳不出源語 和目的語之間一一對應的理念,體現了靜態的語言觀念,“是將源語文本作為起點, 設立各種參數來衡量源語文本和目標語文本之間的差異”(Sager,2012: 26),脫離了 語境追求源語與目標語在各個語言層級(詞匯、語法、句子、篇章、語用等)上的** 對等,從而完全忽視了整體文化和社會對語言的影響。
比較文學視角下的翻譯研究將研究對象置放在跨文化交際的大背景下,研究由誤 讀、誤釋、誤譯而引發的文學形象的扭曲與變形,并探究其社會文化緣由,從而審視 不同民族文學之間的同一性與差異性。這種研究“不再糾纏于翻譯技巧和翻譯方法的 總結,不再局限于語言轉換的正確與否,不再熱衷于從語言層面上對譯本作價值判斷, 也不再以建立翻譯規范、指導翻譯實踐為*終的旨歸”(曹順慶,2005: 194),實際 上變成了一種文學和文化研究,與傳統的翻譯研究在研究內容和理路上大異其趣,使 得“到了 90年代,翻譯研究已經不知不覺地進入了文化研究的傳媒研究之范疇”(王 寧,2005: 5)。
文化學視角下的翻譯研究揭示了翻譯的文化屬性,構成了翻譯學一直缺少的外部 研究,從而拓寬了翻譯研究的視野,增加了翻譯研究的對象,豐富了翻譯研究的方法。 然而,這一研究范式卻忽視或否定了翻譯的語言屬性和翻譯學的內部研究,在對對比 語言學派翻譯觀的反撥中單向度地夸大了文化因素對翻譯活動的制約,從而從一個極 端走向了另外一個**,導致“翻譯研究的領域看似不斷擴大,但在翻譯從邊緣走向 中心的路途中,卻潛伏著又一步步失去自己的位置的危險”(許鈞,2003a: 56)。如 果沒有把翻譯作為翻譯實踐來研究這一根基,翻譯研究將混同為寬泛的文化研究,翻 譯理論將變成寬泛的文化理論,翻譯學或將名不副實,甚至不復存在。
**,以上三種研究范式均有自己特殊的研究對象和研究方法,形成的理論均為 自己的研究領域服務,三種范式都沒有將翻譯視為整體進行綜合研究。究其實,翻譯研究是一門綜合學問,既需要語言學的內部研究,也需要文化學的外部觀照。舍棄任 何一面,勢必殘缺不全。語言層面的文本分析是文化層面的社會分析的出發點和基礎, 不基于文本分析的社會分析難免會落入言之空泛、不得要領的窠臼,因為語言是文化 的載體,是聯系主客體之間的重要媒介;文化層面的社會分析是語言層面的文本分析 的深化和提高,缺乏文化分析的文本分析終歸難逃膚淺和不全面的責難,因為翻譯研 究的文化分析激活了譯者的主體性作用,翻譯也并非是在真空中進行的語言活動,而 是受到了外部社會語境、詩學規范和語言形式的操控。只有將兩者結合起來的綜合分 析才能保證翻譯研究的全面、豐富和深刻。社會話語分析既分析文本,也就是研究翻 譯現象的微觀層面,也分析這一現象的結果和對目標文化的作用,即探究它的宏觀層 面。翻譯的社會話語分析就是建立在文本分析基礎之上的社會語境、詩學規范和翻譯 語言的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