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晉南北朝史》是呂思勉先生的中國斷代史系列著作的第三部。本次新版將原書的繁體直排、雙行夾注改為簡體橫排、單行夾注,更適合現代人的看書習慣。同時改成三部,分為兩晉卷、南北朝卷和文明卷。本書系統而深刻地講述了中國歷史上這段充滿戰亂的時期,加上作者旁征博引和深入剖析,本書是中華民族偉大的精神財富。
以史學名家而兼通經、子、集三部。 ——譚其驤在常州府中學堂讀書時,呂先生教我們歷史地理課,如果在答題中能正確靈活地運用史料,分析透徹,論述嚴謹,并有創見,即使四題中僅答一題先生也會給予高分。 ——錢穆中國通史的寫作,到迄今為止,出版的書雖已不少,但很少能夠達到理想的地步,本來以一個人的力量來寫通史,是*困難的事業,而中國史上須待考證研究的地方又太多,故所有的通史,多屬千篇一律,彼此抄襲。其中較近理想的,有呂思勉…… ——顧頡剛多年來在極左思潮的影響下老是批知識分子的名利思想,其實有些知識分子專心致志于學問,名利思想實在不多。我在呂先生身上就從未發現過有什么求名逐利的東西。 ——黃永年
呂思勉(1884~1963),字誠之,今江蘇常州人,與陳垣、陳寅恪、錢穆并稱“史學四大家”。先后曾在常州府中學堂、蘇州東吳大學、江蘇省立**師范專修科等校任教,學生中包括后來成為文史大家的錢穆、趙元任、黃永年等人。呂思勉是我國現代史學界**一位在通史、斷代史和專史等諸多領域里都作出了重大貢獻的歷史學家。
第十六章 晉南北朝四裔情形
**節 東方諸國
第二節 南方諸異族之同化
第三節 林邑建國
第四節 海南諸國
第五節 海道交通
第六節 北方諸異族之同化
第七節 羌渾諸國
第八節 西域諸國
第九節 柔然突厥興亡
第十節 東北諸國
第十七章 晉南北朝社會組織
**節 昏制
第二節 族制
第三節 **增減
第四節 人民移徙
第五節 各地方風氣
第十八章 晉南北朝社會等級
**節 門閥之制上
第二節 門閥之制下
第三節 豪右游俠
第四節 奴客部曲門生
第十九章 晉南北朝人民生計
**節 物價工貲貲產
第二節 豪貴侈靡
第三節 地權不均情形
第四節 侈靡之禁
第五節 借貸振施
第二十章 晉南北朝實業
**節 農業
第二節 工業
第三節 商業
第四節 錢幣上
第五節 錢幣下
第二十一章 晉南北朝人民生活
**節 飲食
第二節 倉儲漕運糴糶
第三節 衣服
第四節 宮室
第五節 葬埋
第六節 交通
第二十二章 晉南北朝政治制度
**節 政體
第二節 封建
第三節 官制
第四節 選舉
第五節 賦稅
第六節 兵制
第七節 刑法
第二十三章 晉南北朝學術
**節 學校
第二節 文字
第三節 儒玄諸子之學上
第四節 儒玄諸子之學下
第五節 史學
第六節 文學美術
第七節 自然科學
第八節 經籍
第二十四章 晉南北朝宗教
**節 舊有諸迷信
第二節 佛教流通
第三節 道教建立
魏、晉之際,中國盛衰強弱之大界也。自三國以前,異族恒為我所服,至五胡亂起,而我轉為異族所服矣。五胡之亂,起于晉惠帝永興元年(304)劉淵之自
立。越十三年,愍帝被虜,而中國在北方之政府遂亡。自是南北分立。自元帝建武元年(25),至陳后主禎明三年(589),凡二百七十三年,而南卒并于北。隋
文帝雖云漢人,然民族之異同,固非以其種姓而以其文化,此則不獨隋室,即唐室之先,亦未嘗非武川族類也。《廿二史札記》云:“兩間王氣,流轉不常,有時厚集其力于一處,則帝王出焉。如南北朝分裂,其氣亦各有所聚。晉之亡,則劉裕生于京口;蕭道成、蕭衍,生于武進之南蘭陵;陳霸先生于吳興;其地皆在數百里內。魏之亡,則周、隋、唐三代之祖,皆出于武川,宇文泰四世祖陵,由鮮卑遷武川。陵生系,系生韜,韜生肱,肱生泰,是為周文帝。楊堅五世祖元素,家于武川。元素生惠嘏,惠嘏生烈,烈生禎,禎生忠,忠生堅,是為隋文帝。李淵,三世祖熙,家于武川。熙生天賜,天賜生虎,虎生昞,昞生淵,是為唐高祖。區區一彈丸之地,出三代帝
王;周幅員尚小,隋、唐則大一統者共三百余年;豈非王氣所聚,碩大繁滋也哉?”王氣所聚;說大落空。宋、齊、梁、陳四代之祖,生于數百里內,亦不足論。中華人事繁復,此固無甚關系也。至于周、隋、唐三代之祖,皆生武川,則自以當時此一區中為強兵所在,故力征經營者易起于此,其附從之功臣,亦易出于此。不惟周、隋、唐,北齊興于懷朔,固與武川同為六鎮之一也。武川,今綏遠武川縣。懷朔,今綏遠五原縣。唐室武功,超軼漢代,然實用蕃兵、蕃將為多,與漢之征匈奴,純恃本族之師武臣力者異矣。自唐衰而沙陀入據中原,雖不久覆滅,然契丹、黨項、女真、蒙古、滿洲,又紛紛竊據,甚且舉中國之政權而盜之。蓋自五胡之亂至清之亡,凡歷千六百有八年焉。若是乎,中國民族,實不堪以兵力與異族競邪?曰:否。《秦漢史》既言之矣。曰:“文明之范圍,恒漸擴而大,而社會之病狀,亦漸漬益深。孟子曰:仁之勝不仁也,猶水勝火。以社會組織論,淺演之群,本較文明之國為安和,所以不相敵者,則因其役物之力大薄之故。然役物之方,傳播*易,野蠻之群與文明之群遇,恒慕效如恐不及焉。及其文明程度,劣足與文明之族相抗衡,則所用之器,利鈍之別已微,而群體之中,安和與乖離迥判,而小可以勝大,寡可以敵眾,弱可以為強矣。”**章。以文明之群,而轉為野蠻之群所勝,寧獨中國?馬其頓之于希臘,日耳曼之于羅馬,顧不然邪?夫黨類(class)既分,則與異族為敵者,實非舉國之民,特其操治理之權者耳。此等人,當志得意滿之余,溺驕淫矜夸之習,往往脆弱不堪一擊。卒遇強敵,遂至覆亡。其覆亡也,固亦與尋常一姓之覆亡無異,特覆之者非本族而為異族人耳。此時多數人民,固未嘗與異族比權量力,若為人所服,而實不可謂其為人所服也。
多數人民與異族之相角,于何見之?其勝負于何決之?曰:視其文化之興替。兩族相遇,文化必有不同,觀其孰替孰興,而文化之優劣分,而民族之存亡,亦由之而判矣。信如是也,中國民族之與異族遇,不以一時爭戰之不競見其劣,正以終能同化異族見其優,固非聊作解嘲之語矣。此非謂中國必不能以兵力爭勝,亦非謂此后永不必以兵力爭勝,不可誤會。中國之見侮于異族,乃由執治理之權者之劣弱,其說可得聞與?曰:可。兩族相競,若戰陳然,居前行者,實惟政治。后漢自安帝永
初以降,政權迄在外戚、宦官手中,自此至靈帝中平六年(189)董卓入洛,凡歷八十六年,其紊亂可以想見。此時為舉國所想望者,莫如當時所謂名士,然其人實多好名嗜利之徒,讀《秦漢史》第十章第四節、第十四章第五節、第十八章第四節可見。此時相需*殷者,曰綜核名實,曰改弦更張。督責之治,魏武帝、諸葛武侯皆嘗行之,一時亦頗收其效,然大勢所趨,終非一二人之力所克挽,故人亡而政亦息焉。近世胡林翼、曾國藩,承積衰極敝之余,以忠誠為唱,以峻切為治,一時亦未嘗不收其效,而亦不能持久,先后*相類也。改制更化,魏曹爽一輩人,頗有志焉。然其所圖太大,不為時俗所順悅;又兵爭未久,人心積相猜忌,進思徼利,退計自全,乃不得不用陰謀以相爭奪。此等相爭,正人君子,往往非奸邪小人之敵,曹爽遂為司馬宣王所覆。宣王本惟計私圖;景王雖為正始風流人物,然既承宣王之業,自不得不專為自全之計;文王更無論矣。與司馬氏相結合者,率多驕淫狙詐之徒;司馬氏之子弟,亦日習于是,而其材又日下;而時勢之艱危,人心之險诐如故;于是以晉初之百端待理;滅吳之后,又直可以有為之時;乃以趣過目前之晉武帝承之,急切之事如徙戎者,且不能舉,皇論其他?而楊、賈、八王之禍,且代異己之誅而起矣。晉室之傾頹,固非一朝一夕之故,蓋自初平以來,積漸所致,勢固不易中止也。夫國之所恃為楨干者,固非一二臣衛,而為士大夫之群,今所謂中等階級也。士大夫而多有猷、有為、有守,舊政府雖覆,樹立一新政府,固亦非難。當時之士大夫,果何如哉?中國在是時,民族與國家之見地,蓋尚未晶瑩。東漢名士,看似前仆后繼,盡忠王室,實多動于好名之私,挾一忠君之念耳。此等忠君之念,沿自列國并立之時,不能為一統之益,而時或轉為其累。參看《秦漢史》第十四章第四節。又既沿封建之習,則諸侯之國,與卿大夫之家,其重輕本來相去無幾,由是王室與私門,其重輕之相去,亦不甚遠;益以自私自利之恒情,而保國衛民之念,遂不如其保家全身之切焉。劉、石肆虐,北方之名門巨族,相率遷地以圖自全,鮮能出身犯難者,由此也。攜家避地,固始漢末,然是時為內亂,而晉初為外患,衡以內亂不與,外患不辟之義,則晉之士大夫,有愧焉爾矣。夫既徒為保家全身之計,則茍得沃土,自必如大月氏之西徙,志安樂而無復報胡之心。東晉之名流,率圖茍安而怠恢復;如蔡謨之沮庾亮,王羲之之毒殷浩。其挾有奸雄之才,而又為事勢所激者,遂不恤為裂冠毀冕之行;如王敦、桓溫之稱兵。以此。夫當時北方之士大夫,雖云不足與有為,然南方剽悍之氣,固未嘗減。觀周處可見。參看《秦漢史》第十一章第八節。使晉室東渡之后,得如周瑜、魯肅、呂蒙、陸遜者而用之,北方之恢復,曾何足計?其時南方之人,蓋亦有圖自立者,如陳敏等是。而事不易成;北方之名門巨族,挾一王室之名以來,自非其所能抗;而南方之政權,遂盡入北來諸族之手,其何能淑,載胥及溺焉。直至北府兵起,江、淮剽悍之氣始有所藉以自見,然積弱之勢既成,狙詐之習未改,日莫途遠,雖絕世英雄如宋武帝,亦不能竟恢復之緒矣。宋、齊、梁、陳四代,皆起自寒微,所信任者,非復名門巨族。然所用寒人,資望大淺,雖能綱紀庶務,而不能樹立遠猷。又以防如晉世之內外相猜,大州重任,必以宗室處之而世族之驕淫,既成恒軌,人心之傾險,又難驟更,而骨肉之相屠,遂繼君臣之相忌而起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