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以培養應用型經濟與金融人才為原則,以在保證基礎理論知識系統性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升系列教材的實用性和針對性為宗旨,嚴格按照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院校金融學科教學的基本要求編寫。 本書力求改變現有教材涉獵內容過多的現狀,減少相近教材內容上的交叉和重復,不再涉及國際金融中的匯率和國際收支方面的內容,不再講授證券投資學中的資產定價的內容,不再涉獵金融工程學中金融創新的內容,不再介紹發展經濟學中金融深化和金融抑制等內容。在有限的學時內,使教學內容更加突出和明確,從而優化了課程結構,提升了教學的針對性,使教材更加具有實用性。
本書添加了近年來金融改革的*內容,添加了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和經濟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相關內容,添加了國際金融業監督管理機構對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監管的*要求與內容,添加了國際國內金融改革與實踐的相關案例,使教材更具適用性和針對性。
第一章 貨幣與貨幣制度
【教學目的與要求】
本章教學的目的在于使學生了解貨幣的起源和貨幣形態的變遷,理解貨幣的本質和貨幣的職能,掌握貨幣制度的歷史演變過程和貨幣制度的內容,重點掌握在不同貨幣形態下貨幣如何發揮其職能及貨幣制度的類型。
【重點與難點】
l 貨幣的起源與貨幣形態的變遷。
l 貨幣的職能(不同貨幣形態下的職能為難點)。
l 貨幣制度構成要素。
l 貨幣制度的類型(難點)。
【引導案例】
戰俘營里的貨幣
“二戰”期間,在納粹的戰俘集中營中流通著一種特殊的商品貨幣:香煙。當時的紅十字會設法向戰俘營提供了各種人道主義物品,如食物、衣服、香煙等。由于數量有限,這些物品只能根據某種平均主義的原則在戰俘之間進行分配,而無法顧及每個戰俘的特定偏好。但是人與人之間的偏好顯然是不同的,有人喜歡巧克力,有人喜歡奶酪,還有人則可能更想得到一包香煙。因此這種分配顯然是缺乏效率的,戰俘們有進行交換的需要。
但是,即便在戰俘營這樣一個狹小的范圍內,物物交換也顯得非常不方便,因為它要求交易的雙方恰巧都想要對方的東西,也就是所謂的需求的雙重巧合。為了使交換能夠更加順利地進行,需要有一種充當交易媒介的商品,即貨幣。那么,在戰俘營中,究竟哪一種物品適合做交易媒介呢?許多戰俘營都不約而同地選擇香煙來扮演這一角色。戰俘們用香煙來進行計價和交易,如一根香腸值10根香煙,一件襯衣值80根香煙,替別人洗一件衣服則可以換得兩根香煙。有了這樣一種記賬單位和交易媒介之后,戰俘之間的交換就方便多了。
香煙之所以會成為戰俘營中流行的“貨幣”,是和它自身的特點分不開的。它容易標準化,而且具有可分性,同時也不易變質。這些正是和作為“貨幣”的要求相一致的。當然,并不是所有的戰俘都吸煙,但是,只要香煙成了一種通用的交易媒介,用它可以換到自己想要的東西,自己吸不吸煙又有什么關系呢?我們現在愿意接受別人付給我們的鈔票,也并不是因為我們對這些鈔票本身有什么偏好,而僅僅是因為我們相信,當我們用它來買東西時,別人也愿意接受。
(資料來源:http://bbs.pinggu.org/thread-3652576-1-1.html,人大經濟論壇)
【思考討論】
問題:作為貨幣的商品需要什么特征?
(提示:作為貨幣的理想材料應具有如下特性:第一,容易標準化;第二,做貨幣的材料必須是可分的;第三,做貨幣的材料應攜帶方便;第四,做貨幣的材料必須穩定,不容易變質。由于金銀等貴金屬基本能滿足以上要求,所以世界各國不約而同地選擇金銀作為充當貨幣的材料。)
第一節 貨幣的起源和形態變遷
一、貨幣的產生——貨幣是商品交換的產物
(一)貨幣是商品經濟內在矛盾發展的產物
在人類社會初期,并不存在商品交換,也不存在貨幣。
商品是為了交換而生產的勞動產品。由于社會分工,商品生產者的勞動,是社會總勞動的一部分,具有社會勞動的性質,但由于生產資料和勞動產品的私有制,商品生產者的勞動直接表現為私人勞動,私人勞動與社會勞動的矛盾是商品經濟的內在矛盾。只有通過交換,才能解決這一基本矛盾。
同時,商品是價值和使用價值的統一體,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兩個屬性,使用價值是商品的自然屬性,價值是商品的社會屬性。對生產者有意義的是自己勞動產品的價值,而這種價值只能在交換過程中通過另一種商品表現出來。
(二)貨幣是商品價值形式發展的結果
商品的價值表現形式稱為價值形式。
價值形式經歷了由低級到高級的發展過程,即由簡單的偶然價值形式,經過擴大的價值形式、一般價值形式,最后達到貨幣價值形式。
1. 簡單的(或偶然的)價值形式
1) 簡單(或偶然的)價值形式的含義
這種價值形式表現為一種商品的價值簡單地、偶然地由另一種商品表現出來,是價值形式發展過程的原始階段,與人類最初的商品交換相適應。
2) 價值的表現形式
1只羊(相對價值形態)= 2把石斧(等價形態)。
3) 價值形式的含義
1只羊與2把石斧進行交換,1只羊的價值通過2把石斧的使用價值表現出來。1只羊與2把石斧進行交換后,凝聚在羊商品上的私人勞動、具體勞動、使用價值就轉變為社會勞動、抽象勞動、價值。
2. 擴大的(或總和的)價值形式
1) 擴大的(或總和的)價值形式的含義
一種商品的價值由多種商品來表現的價值形式稱為擴大的或總和的價值形式。
2) 價值的表現形式
3. 一般價值形式
1) 一般價值形式的含義
一般價值形式下,所有商品的價值都由同一商品來表現,這種商品就是一般等價物。由一般等價物衡量一切商品的價值,說明商品的價值在質上是相同的,在量上也是可以比較的。
2) 一般價值形式的特點
價值形式的等式關系的位置調換了。
從內容上看,已發生了本質變化。即商品交換由物物交換轉變為由一般等價物作媒介的間接的商品交換,這是貨幣的原始形態。
一般等價物具有排他性、壟斷性、獨占性的特點。
商品價值的表現形式在一定時間、一定地點是統一的,在不同的時間和地點仍然不統一、不固定。
4. 貨幣價值形式
1) 貨幣價值形式的含義
貨幣價值形式是指一切商品的價值都由一種特殊商品來表現的價值形式,這種固定地充當一般等價物的特殊商品就是貨幣。
2) 貨幣價值的表現形式
3) 貨幣價值形式的特點
它是商品價值形式最后發展階段。
與一般等價物沒有本質區別,區別在于充當一般等價物的商品固定在黃金上。
從貨幣產生的過程以及最終結果來看:貨幣是固定地充當一般等價物的特殊商品,它體現一定的生產關系。
準確地理解貨幣要把握以下兩點。
第一,貨幣是商品,具有商品的共性。
商品價值形式的發展表明:貨幣是在商品交換過程中從一般商品中分離出來的,是用來交換的勞動產品,具有商品的共性即價值和使用價值。它既是價值的凝結體,又具有使用價值,能夠滿足人們的某些需要。這是貨幣與一切商品相交換的基礎。(比如,一方面,黃金和其他商品一樣,是用來交換的勞動產品,是價值的凝結體;另一方面,它也能滿足人們某些方面的需求,如作裝飾品等,具有使用價值。)
第二,貨幣不是一般商品而是特殊商品。
其特殊性表現在貨幣取得了一般等價物的獨占權,任何商品都不能與其并列。
(1) 貨幣能夠表現一切商品的價值。其他商品是以各種各樣的使用價值的資格出現的,其價值必須由交換中的另一商品來表現。貨幣是以一切商品的價值的表現者出現的,換句話說任何商品,只要能夠交換到貨幣,則它的私人勞動就轉變為社會勞動,具體勞動就轉變為抽象勞動,價值就得到了實現。所以,貨幣是表現一切商品價值的材料。
(2) 貨幣具有與一切商品直接交換的能力。一般商品具有的是具體的各種各樣的使用價值,不能與一切商品直接交換,貨幣作為一般等價物,獲得了一般的社會性的使用價值,是人們普遍接受的物品,擁有貨幣就意味著能夠換取各種商品,獲取任何一種使用價值,所以,貨幣具有和一切商品直接交換的能力。
二、貨幣形態——從實物貨幣到存款貨幣和電子貨幣
貨幣形態是指貨幣的存在形式,是指貨幣是用什么材料制作的。
貨幣的發展大體上經過了實物貨幣、金屬貨幣、可兌換的信用貨幣、不可兌現的信用貨幣、存款貨幣和電子貨幣等形態。貨幣形態的變化,是不斷適應社會生產的發展過程,同時也是消除前一種貨幣形式無法克服的缺點的過程。
(一)實物貨幣
1. 實物貨幣的定義
實物貨幣也叫商品貨幣,是以勞動產品、自然物充當一般等價物。它是最早的貨幣形態。
2. 實物貨幣的產生
在人類社會初期,交換的目的是滿足某種生產和生活的需求,所以作為交換媒介的商品必須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并是足值貨幣。馬克思說:“最初充當貨幣的商品——即不是作為需求和消費對象,而是為用它再去交換其他商品而換進來的商品,是最經常地作為需求的對象換進來的,即進行流通的商品;……因而在當時社會組織下最能代表財富,是最普遍的供求的對象,并且具有特殊的使用價值。如鹽、毛皮、牲畜、奴隸。”
知識擴充:早期的實物貨幣,一般近海地區多用海貝和鹽,游牧民族多用牲畜、皮革,農業區多用農具、布帛等。中國古代商周時期,牲畜、糧食、布帛、珠玉等都充當過貨幣,而以貝殼最為流行。
這種貨幣文化也滲透到了中國的漢字中。許多與財富有關的漢字,其偏旁都從“貝”字,如貨、財、貧、賤等。而且從貨幣一詞來看,古漢語中曾是兩個不同的概念,貨指珠、貝、金、玉等,幣指皮、帛。貨在春秋戰國才有了貨幣的含義,但無貨幣一詞,貨幣一詞大概是在唐代以后才出現的。中國民間稱貨幣為錢,錢本來是古代農具,形如鏟,還有一種農具镈,形如鋤,均用以鏟地除草。這種農具在黃河流域被作為貨幣。
3. 實物貨幣的特點
(1) 足值貨幣。
(2) 具有不可克服的缺陷。形式各異,大小不一,不易分割,不便攜帶,價值含量小而體積大。此時的貨幣,剛脫胎于普通商品,主要特征是能代表財富,是普遍的供求對象,而不是理想的貨幣幣材。比如農具、牲畜分割后其價值大大降低。
(二)金屬貨幣
1. 金屬貨幣的定義
金屬貨幣是指以金屬作為貨幣材料,充當一般等價物的貨幣。
2. 金屬貨幣產生的原因
(1) 金屬礦藏的發現和開采。
(2) 第二次社會大分工。手工業從農業中分離出來。各種金屬出現了,許多熔煉技術的發明使金屬在交換中逐步成為主要對象,經常進入流通過程,從而使金屬成為幣材。
(3) 金屬具有實物貨幣不可替代的優越性。價值比較穩定、易于分割、保存,便于攜帶等。
3. 金屬貨幣的演化
1) 由賤金屬到貴金屬的演變
貨幣金屬最初是賤金屬,多數國家和地區使用的是銅。賤金屬與初步發展起來的商品經濟是相適應的,但后來存在貨幣材料與生產資料、生活資料爭奪原材料的問題,而且由于價值量的降低,不適應大宗交易。隨著貴金屬的開采和冶煉技術的提高,于是幣材由銅向銀和金過渡。到19世紀上半期,世界上大多數國家處于金銀復本位貨幣制度時期。
2) 從稱量貨幣到鑄幣的演變
金屬貨幣最初是以條塊狀流通的,每次交易時要稱其重量估其成色,這時的貨幣稱作稱量貨幣。英鎊的“鎊”,五銖錢的“銖”都是重量單位,從中可以看出稱量貨幣的蹤跡。稱量貨幣在交易中很不方便,難以適應商品生產和交換發展的需要。隨著社會第三次大分工——商人階層的出現,一些信譽好的商人就在貨幣金屬塊上打上印記,標明其重量和成色,進行流通,于是出現了最初的鑄幣,即私人鑄幣。當商品交換突破區域市場的范圍后,金屬塊的重量和成色就要求有更具權威的證明,于是國家便開始管理貨幣,并憑借其政治權力開始鑄造貨幣,于是經國家證明的、具有規定重量和成色的、鑄成一定形狀的國家鑄幣出現了。
知識擴充:中國金屬貨幣的發展情況。中國在殷商時代就出現了以銅為幣材的銅鑄幣,但是各地又有區別。齊燕地區流通刀幣,形如刀,是由生產工具和武器演變而來的;魏、趙、韓地區流通布幣,形如鏟,是由農具“錢”和“镈”演變而來的;秦國流通環錢,圓形圓孔,形如紡輪;楚國流通蟻鼻錢,形如海貝。秦始皇統一中國后,統一了貨幣,詔令天下,一律使用圓形方孔的“半兩”錢,為下幣,每枚重半兩即十二株,用以小額交易;以黃金為上幣,以實際重量計算,用于大宗買賣。秦始皇的“半兩”銅錢,是中國有統一形式、統一重量的統一鑄幣制度的開始,并一直影響到清代制錢。清朝中后期才出現了銀鑄幣,一直流通到1933年結束。
(三)可兌換信用貨幣
1. 可兌換信用貨幣的定義
可兌換信用貨幣是指在市場上代替金銀貨幣流通并可隨時兌換金屬貨幣的貨幣形態。
2. 可兌換信用貨幣產生的原因
(1) 生產和流通擴大了,而金屬尤其是貴金屬產量有限。
(2) 遠距離的大宗交易攜帶金屬貨幣不方便。
(3) 金屬貨幣磨損后仍能充當一般等價物,并不影響流通,這表明可以用象征的貨幣符號來執行流通手段職能。
3. 可兌換的信用貨幣的特征
其特征為:①與商品實體形態完全分離;②可與金屬貨幣自由兌換;③可與金屬貨幣同時流通。
4. 可兌換信用貨幣的發展
早期的銀行券是為代替金銀流通并作為兌換金銀的憑證而存在的,金額、樣式都不固定,后來為了便于流通,統一了樣式,但仍可以兌換金銀。具體情況如下。
商人將金屬貨幣存放于貨幣商人處,如錢鋪、銀行,由其開出匯票進行支付,錢鋪、銀行見到匯票要求提現時,可以兌換為金屬貨幣。當錢鋪、銀行擁有了大量的金銀貨幣作保證時,又以此為信用開始發行自己的銀行券。最初是在一張空白字據上臨時填寫金額,后來演變為印制好的不同面額的鈔票。于是銀行券就成為銀行發出的代替金銀貨幣流通的可以隨時兌現的信用貨幣。19世紀下半期,各國可兌換金幣的銀行券廣泛流通。但是此時的銀行券仍舊是金的符號,以金為后盾,代替金幣進行流通,流通中仍有大量的金幣充當貨幣。
銀行券的出現是貨幣幣材的一大轉折,它為后來的不兌現紙幣的產生奠定了基礎。
(四)不兌現信用貨幣
1. 不兌現信用貨幣的定義
典型的不兌現信用貨幣是政府紙幣或者說是原始意義上的紙幣,它是指與銀行券同時流通的,以國家政權為后盾的、由國家發行的強制流通的紙質貨幣。如美國曾經發行的綠背鈔。
2. 不兌現信用貨幣的特征
與銀行券相比,不兌現信用貨幣與貴金屬沒有比價關系,也不能自由兌換金銀,也不代表任何貨幣商品,即它以國家信用為基礎,表現出強制流通的不可兌現的特征。
知識擴充:不兌現信用貨幣的沿革
(1) 當初的可兌換貨幣演變為臨時不兌換貨幣。世界上最早出現的紙幣是中國北宋年間的“交子”。當時四川用鐵錢,分量重,流通不便,一些富商聯合發行了“交子”,代替鐵錢流通,并負責兌現。后來富商衰敗,兌現困難,改為官辦發行。起初政府控制發行數額,維持兌現,但是后來為彌補國庫虧空,發行數額越來越大,以致嚴重貶值。元朝發行的“中統元寶鈔”,開始時一度可以兌現,但很快停止,大部分時間實行紙幣流通制度。這些不兌現紙幣的發行,雖然靠政府的作用,在一定時期發揮了貨幣的職能,但是由于發行無度,寶鈔的數量太大,最終又給商品流通造成極大的混亂。
西方國家也曾發行這種政府紙幣,如美國的“綠背鈔”。但是一般數量較少,流通的信用貨幣仍以銀行券為主。銀行券在戰爭期間一般不兌現,如英國英格蘭銀行的銀行券,在1797年拿破侖戰爭時期變為不可兌現,直到1821年才恢復兌現;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又變為不可兌現,1925年才恢復兌現。這種戰爭時期銀行券的不可兌現的事實,為銀行券走向完全不可兌現提供了可能。
(2) 不兌現信用貨幣的流通。在20世紀30年代,經濟大危機的沖擊使得多數國家放棄了金本位制,銀行券不再兌現金幣,完全紙幣化,流通中的貨幣完全被紙質的不兌現信用貨幣所取代,貨幣商品退出貨幣流通的歷史舞臺。
3. 不可兌現信用貨幣的意義
不兌現信用貨幣突破了貨幣商品形態對經濟發展的制約,提供了一個政府調控經濟的手段,所以說是貨幣發展歷程中的重大飛躍,正如有人所言:“在英國,1931年是貨幣史的界標,因為它不僅標志著在和平時期撤銷可兌換鈔票,而且幾乎可以肯定地看到可兌換鈔票的廢止。”
(五)存款貨幣和電子貨幣
進入20世紀50年代以來,現金流通(紙幣和鑄幣)逐漸減少,存款貨幣成為重要形式。
存款貨幣表現為銀行賬戶上的存款余額,存戶需要支付時可簽發支票,直接通過銀行賬戶的轉賬達到結算目的。這種存款貨幣的流通以銀行信用為基礎,仍屬信用貨幣;但貨幣的概念擴大了,就是說貨幣不僅包括鑄幣或現鈔,也包括可轉賬的活期存款,并且將不能隨時轉賬的定期存款和儲蓄存款稱為“準貨幣”。存款貨幣的出現使貨幣形式突破了實體貨幣的概念,將貨幣由有形變為無形。
知識擴充:以存款貨幣為基礎的支票轉賬結算與原有的各種交易方式相比,有較大優勢,但仍有一些劣勢。以美國為例,20世紀80年代中期,銀行每年要處理8萬億美元左右的約300億張支票,1984年處理支票的成本大約是60億美元,而且這些成本仍在上升。
20世紀70年代以來,隨著商品經濟高度發展和現代科學技術的運用,出現了電子貨幣,如信用卡、電匯業務簿。電子貨幣又叫“電子資金傳送系統”。這種系統是在顧客用款場所裝置終端機,并與銀行電腦中心連接,通過系統運作將交易金額自動記入收付雙方在銀行的存款賬戶。由于存款儲存于電腦,比傳統的活期存款安全、便捷。這種系統的發展,會使實在的貨幣材料退出歷史舞臺,導致現金的消失。但是,電子貨幣變化的僅僅是貨幣形態,而貨幣的功能并未發生改變。
第二節 貨幣的職能
一、價值尺度
1. 貨幣的價值尺度
當貨幣用來表現商品價值并衡量商品價值量大小時,執行價值尺度的職能。
貨幣在執行價值尺度的職能時,本身應該有刻度。用術語來表示就是說應該有價格標準。它是貨幣發揮價值尺度職能的前提。
那么,什么是價格標準呢?
對于金屬貨幣,價格標準是指貨幣單位所包含的貨幣金屬重量;對于沒有內在價值的紙幣,價格標準是指貨幣單位所代表的價值量。在實踐中,價格標準是有歷史繼承性的。即金屬貨幣流通時期的價格標準對紙幣的價格標準有著重要影響。
貨幣執行價值尺度的結果表現為價格。價格是商品價值的貨幣表現。商品價值是內在屬性,價格是外在屬性。
2. 貨幣執行價值尺度的特點
它是觀念上想象的貨幣,不一定是現實的貨幣。
3. 價格和價格標準的區別與聯系
區別:①價格是商品所包含社會必要勞動量的貨幣表現;而價格標準是代表貨幣單位金屬量,來衡量貨幣金屬本身的量的多少或代表貨幣單位價值量大小的,是衡量貨幣自身價值的。②在金屬貨幣流通時期,貨幣作為價值尺度是單位普通商品價值量與貨幣單位商品價值量的對比;在紙幣流通時期,是單位普通商品價值量與貨幣單位包含價值量的對比。價格標準是人為規定的,通常由國家法律加以確定。③商品價格隨著勞動生產率的變化而變化,而價格標準是隨著國家法律的調整而調整。
聯系:價格是商品價值的貨幣表現,是貨幣發揮價值尺度職能的結果,而貨幣是依靠價格標準來發揮價值尺度作用的,價格標準是為貨幣發揮價值尺度職能服務的。
二、流通手段
1. 貨幣的流通手段
在商品交換中,當貨幣作為交換媒介,實現商品的價值時執行流通手段的職能。
以貨幣作為媒介的商品交換叫作“商品流通”。
2. 貨幣執行流通手段的特點
(1) 必須是現實的貨幣。即交易雙方必須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等價交換,買賣行為才能完成。比如,我們在商店買商品時,不可能不付出代價就獲得商品。
注意:這里的現實貨幣可以是有形的貨幣,也可以是無形的貨幣。
(2) 不一定是十足價值的貨幣。貨幣作為交換媒介時僅僅是一種交易的媒介,作為商品所有者出售商品、換取貨幣,其目的是用貨幣去換取自己所需要的商品,只要貨幣能夠購得自己所需要的商品,貨幣本身是否有價值對商品所有者來說并不重要。這種客觀事實,使得歷史上足值、不足值、甚至于無價值的貨幣都可以執行流通手段的職能。
3. 貨幣執行流通手段的作用
改變了商品交換的方式(由W—W變為W—G和G—W),解決了物物交換的局限性,使商品交換實現了買和賣的分離,便利了商品交換的進行,促進了商品流通的發展。
4. 貨幣執行流通手段的局限性
由于改變了物物直接交換的運動方式,使買賣分離開來,隱藏著發生經濟危機的可能性。因為,貨幣作為商品交換的媒介,把買和賣分離開來,使買和賣成為兩種獨立的行為。有的生產者出賣了自己的商品后并不馬上購買,因為一些生產者不買,另一些生產者就不能賣,形成買賣脫節的現象,這種現象不解決,就有可能引起經濟危機。所以西方有些學者認為:貨幣作為一種交換媒介的存在是一般非均衡和非自愿失業的根源。
三、貯藏手段
1. 貨幣的貯藏手段
當貨幣暫時退出流通領域而處于靜止狀態時,貨幣執行貯藏手段的職能。
2. 貯藏貨幣的原因
貨幣貯藏的實質在于積累和保存價值。
(1) 對社會公眾來說,人們已經普遍認識到貨幣是一般等價物,貨幣是價值的化身,可以用來換取自己需要的任何商品,貨幣又是社會財富的象征,積累了貨幣就等于保存了社會財富。
(2) 對于生產者來說,貨幣貯藏還是保證社會再生產持續不斷進行的必要條件。
3. 貨幣貯藏的方式、特點和作用
金屬貨幣條件下,貨幣貯藏的方式是窖藏貨幣,其特點是足值貨幣,具有蓄水池的作用。
因為,金銀本身具有價值,是社會財富的一部分或社會財富的代表,最適合于貯存價值和積累財富。足值的金屬貨幣的貯藏手段職能具有自發地調節貨幣流通的作用。當流通中的商品減少,需要的貨幣量減少時,多余的金屬貨幣就會退出流通領域被人們貯藏起來(因為如果貨幣不退出,普通商品的價格會上升,導致貨幣金屬價值降低,購買商品吃虧);當商品流通量增加,需要的貨幣增加時,貯藏的貨幣又會自動投入流通領域成為流通手段(因為如果沒有貨幣進入流通,普通商品的價格會下跌,意味著貨幣金屬價值上漲,購買商品合適,自然誘導貨幣蘇醒進入流通)。所以,貯藏貨幣就像蓄水池一樣,自發地調節著流通領域中的貨幣量,使它和商品流通的需要量相適應。所以,在金屬貨幣制度下,貯藏貨幣的方式是窖藏方式,并且是足值的貨幣。
在現代貨幣制度(紙幣制度)的條件下,貯藏貨幣的方式、特點和作用已經發生了變化。
貯藏方式:一是貨幣沉淀;二是銀行存款;三是利用金融資產貯藏價值。
特點:不足值貨幣。
貯藏作用:第一,貨幣沉淀所占比例不大,沒有實際意義。持幣人將貨幣保存起來,時間超過一年不動用,本質上就是窖藏貨幣,但是由于現代貨幣不是足值貨幣,這種窖藏已經沒有實際意義,所占比例不大。第二,銀行存款沒有“蓄水池”的作用。貨幣存入銀行,從持幣人的角度看,退出了流通領域,但是銀行會運用這筆資金發放貸款,從整個流通領域看并沒有退出。所以,不具有蓄水池的作用。第三,現代貨幣貯藏的前提條件是要求貨幣的幣值保持相對穩定。現代貨幣不是足值貨幣,但是本質上是一般等價物,是社會財富的一般代表,從個體來看,仍然可以發揮價值貯藏的功能,但是其前提條件是必須保持幣值的相對穩定。第四,貨幣并不是價值貯藏的唯一手段。在現代經濟生活中,人們可以利用金融資產貯藏價值。
四、支付手段
1. 貨幣的支付手段
當貨幣作為獨立的價值形式進行單方面轉移時,貨幣執行支付手段的職能。這一職能是流通手段的延伸。
貨幣支付手段的產生源于商業信用。有的商品生產者為了買到商品愿意提前付款,有的商品生產者為了盡快把商品賣出去,愿意先賣商品后收款,這就是賒買賒賣。這時,貨幣的收付已同商品的買賣在時間和空間上發生了分離,不再是貨幣執行流通手段時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買賣,而是貨幣進行單方面的價值轉移,執行支付手段的職能。
在商品經濟進一步發展之后,產生于商業信用的貨幣支付手段職能,廣泛運用于各種非商品買賣引起的貨幣支付,如租金、稅金、工資、信貸收支、水費、電費、電話費等。
2. 支付手段的意義和局限性
意義:克服了流通手段的局限性,加速了貨幣周轉,節約了流通費用。
局限性:擴大了商品經濟的內在矛盾,使得貨幣在執行流通手段職能時孕育的經濟危機有了進一步發生的可能。因為賒買賒賣使許多生產者互相欠債,形成債務鏈條,只要有一個商品生產者欠債不還,不能按期還賬,就會引起連鎖反應,破壞整個商品交換的信用關系,發生經濟危機。
思考:假如貨幣沒有支付手段職能,你的生活會有哪些不便?
知識擴充:世界貨幣與國際貨幣
貨幣越出國境,在世界市場上發揮一般等價物的作用時,把它稱為世界貨幣。它在國際范圍內執行價值尺度、流通手段、貯藏手段和支付手段的職能。
在金屬貨幣制度下,作為世界貨幣,要求貨幣本體以條塊的形式按實際重量發揮職能,不能使用在國內流通的鑄幣和價值符號,因為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價格標準和鑄幣形態,不被其他國家認可和接受。世界貨幣的作用:①國家間的支付手段,用以平衡國際收支逆差。②國家間的購買手段,用以從國外購買商品。③國家間轉移財富的手段,用以實現財富的轉移,如戰爭賠款、對外援助、輸出資本、慈善事業等。
作為世界貨幣是以貴金屬為條件的。
現代紙幣制度下的信用貨幣不是世界貨幣,一些發達國家的貨幣,如美元、英鎊、瑞士法郎等曾經廣泛地作為國際結算的主要手段,它們并不是世界貨幣,應該被稱為國際貨幣,發揮世界貨幣的作用。
能力拓展:思考貨幣職能之間的相互聯系。
(提示:貨幣作為一般等價物,它能表現一切商品的價值,因而它具有價值尺度的職能;因為它能與一切商品相交換,因而具有流通手段職能。沒有上述兩種職能,貨幣就不能成為貨幣。因此,馬克思說,貨幣“首先是作為價值尺度和流通手段的統一,換句話說,價值尺度和流通手段的統一是貨幣”。貨幣的支付手段職能是隨著商品信用交易的發生而發生的,但在進行信用交易時,首先,貨幣要發揮價值尺度的職能,其后,還有價值的實現,所以貨幣的支付手段職能和價值尺度、流通手段職能的關系密不可分的。正是由于貨幣能執行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職能,人們才愿意保存貨幣,才有貯藏手段職能。同時,貯藏意味著一種潛在的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
第三節 貨 幣 制 度
一、貨幣制度的概念及內容
1. 貨幣制度的概念
貨幣制度大約出現在16世紀。貨幣制度簡稱“幣制”,是指一個國家以法律形式規定的本國貨幣的流通結構和組織形式,它由國家有關貨幣方面的法令、條例等綜合構成。
2. 貨幣制度的構成要素
1) 規定貨幣材料
即規定一國貨幣的本位幣用什么材料制成,它是整個貨幣制度的基礎,也是貨幣制度最基本的要素。
貨幣本位幣的材料決定著貨幣制度的類型。比如,規定用黃金作為本位幣的材料就是金本位制度,規定用白銀作為本位幣的材料就是銀本位制度,規定用紙幣作為本位幣的材料就是紙幣本位制度。
注意:以什么樣的材料作為本位幣幣材,不是任意規定的,要受經濟發展水平和生產力的制約。
2) 規定貨幣單位
貨幣單位是國家法律規定的貨幣計量單位,包括兩方面的內容。
(1) 規定貨幣單位的名稱。目前,世界上貨幣單位的名稱有一百多種,其中用元的較多。據統計,用“元”作貨幣單位名稱的有50多個國家。按照國際慣例,貨幣名稱與貨幣單位是一致的。但人民幣是例外,如人民幣的貨幣單位是“元”,貨幣的名稱是“人民幣”。國外一些人,把人民幣稱為中國元,在2005年的全國政協會議上,有政協代表建議改“人民幣”為“中國元”。
(2) 規定貨幣單位的價值。貨幣單位的價值是指貨幣單位所含的貨幣金屬重量。在1973年以前通過規定貨幣含金量來表示貨幣的價值,1973年以后,各國都相繼取消了貨幣的含金量。如美國的貨幣單位為美元,根據1934年1月的法令規定,1美元含純金0.888671克;中國長期流通白銀,1914年北洋政府頒布的《國幣條例》規定貨幣單位名稱為“圓”,含純銀23.977克,合0.648兩。1973年后布雷頓森林體系解體,貨幣單位就慢慢與金屬重量脫鉤了。
3) 規定各種通貨的鑄造、發行和流通程序
通貨就是流通中的現金,包括主幣和輔幣。
(1) 主幣。主幣也叫本位幣,是一個國家的基本通貨,是按照國家規定的貨幣單位和貨幣金屬鑄造的貨幣。其特點如下。
第一,在金本位和銀本位制度下,主幣的名義價值和實際價值一致,是足值貨幣。在現代貨幣制度下,已經無此特點。
第二,主幣可以自由鑄造,自由熔化。這種自由鑄造是指公民有權把貨幣金屬送到國家鑄幣廠鑄成本位幣,不受數量多少的限制。鑄幣廠代鑄貨幣,不收或只收取少量的鑄造費。在流通中磨損超過重量公差的主幣不準投入使用,但是可向政府指定的單位兌換新幣。這一特點的意義在于:可以保證本位幣金屬無限制地成為價值尺度,無限制地執行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的職能;可以保證本位幣的名義價值和實際價值一致;可以保證本位幣自發地適應客觀流通的需要量。在現代貨幣制度下,已經無此特點。
第三,主幣具有無限法償能力。國家法律賦予主幣在一切交易、支付活動中,不論數額大小,出售者和債權人均不得拒收。現代貨幣制度下,仍然保留了這一特點。
(2) 輔幣。輔幣即輔助通貨,是主幣以下的小額通貨,供日常零星交易與找零使用。其特點如下(現代貨幣制度下仍有下列特點)。
第一,名義價高于實際價值,是不足值貨幣。
第二,不能自由鑄造,自由熔化,由國家統一鑄造,鑄幣收入歸國家所有,是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
第三,是有限法償貨幣。
在紙幣本位制下,紙幣的發行權由國家貨幣管理當局所壟斷,主幣和輔幣的名義價值都高于其實際價值,所以,無限法償與有限法償的區分已無意義。
4) 準備制度
準備制度也叫黃金儲備制度,通常指一個國家所擁有的金塊和金幣的總和,是一國貨幣穩定的基礎。這一制度規定把貴金屬集中到國庫和中央銀行,主要用途如下。
第一,將其作為世界貨幣的準備金,即用來作為國際支付手段的準備金。
第二,作為時而擴大時而收縮的國內金屬貨幣流通的準備金。
第三,作為支付存款和兌換銀行券的準備金。
在金屬貨幣流通條件下,金準備最初為十足的金準備,以后由于黃金數量不足,也以一定數量的證券作為準備金。在現代貨幣制度下,金準備的后兩項用途已消失了。由于黃金的地位下降,所以它與外匯儲備一起作為國際支付準備金。
二、貨幣制度的演變
近代世界各國實行的貨幣制度多種多樣,總體可以分為金屬本位制度和紙幣本位制度兩大類。前者與一定量的金屬保持比價關系,分為銀本位制、金銀復本位制、金本位制三種類型;后者與金屬沒有比價關系,不能兌換金銀,又稱不可兌現的信用貨幣制度。所以,貨幣制度又分為銀本位制、金銀復本位制、金本位制、不可兌現的信用貨幣制度四大類型。
(一)銀本位制
銀本位制是歷史上出現最早、實施時間最長的一種貨幣制度。
1. 銀本位制的定義
以白銀為貨幣金屬,以銀幣為本位幣,稱為銀本位制。與以后實行的金銀復本位制對比,又稱銀單本位制。
2. 銀本位制的特點
(1) 規定以白銀為貨幣金屬,白銀享有無限法償能力。
(2) 銀幣可以自由鑄造和熔化,并規定了銀幣的重量、成色、形狀及貨幣單位。
(3) 白銀和銀幣可以自由輸出和輸入。
3. 銀本位制的局限性(缺點、被放棄的原因)
(1) 價值不穩定。由于白銀儲藏量較豐富,19世紀以后開采技術提高快、白銀的產量急劇上升,導致其價格下降。而作為一種貨幣金屬,只有當其價值能保持相對穩定時,才適合充當貨幣材料,才能保證貨幣價值的穩定性,白銀價格不斷下跌的趨勢說明白銀的價值并不穩定,銀本位制不是理想的貨幣制度。
(2) 白銀體重價廉。在大宗交易時往往要攜帶大量的白銀,既不方便又不安全,局限性很大。
(3) 白銀價格不穩定,各國的銀價不一致,波動大,導致匯率不穩定,一定程度上阻礙了國際貿易的發展。
商品經濟的發展需要價值含量更高,更穩定,攜帶更方便的貨幣。16世紀,隨著新大陸的發現,墨西哥和秘魯豐富的銀礦及巴西豐富的金礦先后被開采出來。16—18世紀,歐洲國家紛紛建立金銀復本位制度。但是到20世紀初,中國、印度、墨西哥等少數國家仍采用銀本位制。
(二)金銀復本位制
1. 金銀復本位制的定義
金銀復本位制是金鑄幣和銀鑄幣同時作為本位幣的貨幣制度。它于1663年由英國開始實行,隨后歐洲各國紛紛采用。在這種貨幣制度下,法律規定:金銀兩種鑄幣都是本位幣,都可以自由鑄造(跛行本位制例外),可以自由兌換,都是無限法償貨幣。
2. 金銀復本位制的種類
1) 平行本位制
平行本位制是金銀兩種金屬貨幣均按各自所含的實際價值流通的貨幣制度。也就是說:在這種貨幣制度下,金銀兩種貨幣的比價由市場上這兩種貨幣金屬的比價決定。
平行本位制的缺點是:使市場上的同種商品出現了金幣價和銀幣價兩種價格,隨著市場上的金銀比價的頻繁變動,用金幣和銀幣表示的商品的兩種價格也隨時處于波動之中,給商品交易帶來許多麻煩。所以,平行本位制不是穩定的貨幣制度。
2) 雙本位制
雙本位制是國家以法律形式規定金銀兩種貨幣的固定比價,并要求按法定比價進行流通的貨幣制度。
雙本位制也不是理想的貨幣制度。因為這種貨幣制度雖然克服了平行本位制下“雙重價格”的缺陷,但是由于違背了價值規律,又產生了“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在雙本位制下,官方的金銀比價與市場上金銀的比價平行并存,官方比價彈性小,市場比價彈性大,當市場比價發生變化而官方比價沒有及時調整時,就會引起金幣和銀幣的實際價值與名義價值相背離,從而使實際價值高于名義價值的貨幣被收藏、熔化,退出流通領域,而實際價值低于名義價值的貨幣充斥市場,市場上實際只有一種貨幣在流通。市場價格為實際價值;官方價格為名義價值。
在貨幣流通中,名義價值高的貨幣排斥實際價值高的貨幣的現象叫“劣幣驅逐良幣”規律。這種規律最早由英國財政學家湯姆斯·格雷欣發現、提出并上書英國女皇改革鑄幣制度,又稱格雷欣法則。
舉例:當市場上的金銀比價變化為1∶16,而官方比價未調整,仍為1∶15時,人們會把金幣熔化成條塊狀,到市場上用1∶16的比價兌換成白銀,把白銀鑄成銀幣,再按1∶15的官方比價兌換成金幣,如此循環一圈,就可以得到一份白銀的利潤。結果流通領域只有一種市場價格低而國家法定價格高的貨幣在流通,實際上并不是雙行本位制。
3) 跛行本位制
跛行本位制是金銀復本位制向金幣本位制過渡的一種貨幣制度。
為了克服雙本位制下“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許多國家實行了跛行本位制。在這種貨幣制度下,金幣和銀幣仍然同為本位幣,仍然按法定比價流通和兌換,都具有無限法償能力,但是只有金幣可以自由鑄造,銀幣則不能自由鑄造。由于限制銀幣自由鑄造,這樣銀幣的價值不是取決于金屬銀而是取決于金屬金,銀幣本位幣的地位大打折扣,銀幣成為金幣的附屬貨幣,起輔助作用。在這種貨幣制度下,兩種貨幣的地位不平等,所以,叫跛行本位制。
(三)金本位制
在金銀復本位制下,存在兩種本位貨幣,即存在兩種一般等價物,但一般等價物的重要特征是排他性,因此它是一種有缺陷的貨幣制度,是貨幣制度的倒退,阻礙了經濟發展。在條件具備的情況下,由英國率先實行金單本位制。
1816年英國頒布法令宣布實施金本位制,德國、法國、比利時等歐洲國家緊隨其后,相繼實行金本位制,1897年俄國、日本宣布實行金本位制,1900年美國也宣布黃金為唯一的本位幣金屬,這時資本主義國家差不多都實行了金本位制。當時的中國、印度仍是銀本位制。
金本位制又叫金單本位制,是指以黃金作為本位幣的一種貨幣制度,主要形式包括金幣本位制、金塊本位制和金匯兌本位制。
1. 金幣本位制
1) 金幣本位制的定義
金幣本位制是以黃金為貨幣金屬的一種典型的金本位制。由英國于1816年宣布實行,歷經近百年。
2) 金幣本位制的特點
(1) 金幣可以自由鑄造、自由熔化、無限法償,其他金屬貨幣限制鑄造、有限法償,從而保證了黃金在貨幣制度中的主導地位,使金幣的價值與其面額價值相一致,足值的金屬貨幣能夠自發地調節流通中的貨幣量。
(2) 輔幣和銀行券等價值符號可以自由兌換金幣。各種價值符號可以按面額規定的價值隨時兌換金幣,確保了各種價值符號能夠穩定地代表一定量的黃金進行流通,從而保證了價值符號流通的穩定,不致出現通貨貶值(價值符號相對穩定)。
(3) 黃金可以自由輸出和輸入,黃金是足值貨幣,只要各國貨幣單位按其所含黃金折算成一定的比價,就可以自由輸出和輸入,以結算國際收支差額,有利于國際貿易往來,穩定匯率(匯率相對穩定)。
(4) 金準備全部是黃金。
3) 金幣本位制的優點
(1) 金幣本位制是相對穩定的貨幣制度,其幣值的穩定便于計算產品成本、價格和利潤,促進了資本主義生產和商品流通的發展。
(2) 幣值的穩定又使債權債務的利益不受通貨貶值的影響,促進了信用制度的發展。
(3) 各國通貨以黃金為基礎,外匯行市相對穩定,黃金能自由地發揮世界貨幣的職能,為國際貿易的順利進行提供了前提條件。
但隨著資本主義社會固有矛盾的加深和世界市場的進一步形成,金幣本位制的基礎地位受到了嚴重威脅。
4) 金幣本位制瓦解的原因
(1) 由于各國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引起世界黃金存量分配極不平衡。到1913年年末,美、英、法、德、俄五國占有世界黃金存量的2/3,使很多國家貨幣流通的基礎縮小,金幣自由鑄造與自由流通的基礎受到沖擊,動搖了這些國家貨幣制度的基礎。
(2) 價值符號對金幣自由兌換的可能性被削弱。資本主義國家為瓜分世界準備世界戰爭,大肆增加價值符號的發行,使黃金準備減少,兌換出現危機。
(3) 黃金在國家間的自由轉移也受到很大限制。主要資本主義國家為了本國壟斷資本的利益,實行關稅壁壘和貿易保護政策,對黃金輸出和輸入實行限制,使黃金流動保持對外匯率穩定和調節國際收支的作用削弱。
(4) 到了20世紀,在高科技工業發展過程中,大量地以黃金為材料,由本身具有價值的黃金充當貨幣是社會財富的浪費。
(5) 經濟發達時期,要求貨幣的供應量增加,并且有供給彈性,但黃金的產量不能相應地快速增長,加之第一次世界大戰的爆發,許多國家放棄了金幣本位制,戰后只有美國恢復了金本位制,各國相繼實行了沒有金幣流通的變相的金本位制度,即金塊本位制和金匯兌本位制。
2. 金塊本位制
1) 金塊本位制的定義
金塊本位制又稱生金本位制,是指國內不鑄造、不流通金幣,而流通代表一定重量黃金的銀行券,黃金儲存于政府,銀行券只能按一定條件向發行銀行兌換金塊的金本位制。
2) 金塊本位制的特點(即與金幣本位制的區別)
(1) 黃金雖然作為本位幣,但在國內不流通,不再鑄造,只有紙幣流通,紙幣或銀行券仍是金的符號,規定含金量。
(2) 金塊本位制打破了金幣本位制下銀行券與黃金的自由兌換,這時,黃金由政府集中儲存,居民按本位幣的含金量在達到一定數額后可兌換金塊。如英國1925年規定銀行券與金塊一次兌換數量不少于1700英鎊;法國1928年規定一次至少兌換215000法郎,這樣高的限額對于大多數人來講是達不到的。
金塊本位制減少了對貨幣黃金的需求,減少了對黃金的發行準備要求,暫時緩解了黃金短缺與商品經濟發展之間的沖突,但是,并未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在1924—1928年期間,英、法、荷蘭、比利時等國實行金塊本位制,但在1929—1933年世界經濟危機期間及以后,這些國家相繼放棄了這種幣制,實行不兌現的信用貨幣制度。
3. 金匯兌本位制
1) 金匯兌本位制的定義
金匯兌本位制也稱虛金本位制,是指國內只流通銀行券,而銀行券可以按政府規定的匯率自由地兌換成另一采用金幣或金塊本位制國家的貨幣,再兌換該國黃金的一種貨幣制度。
2) 金匯兌本位制的特點
(1) 國內流通銀行券并且規定其含金量,但無金塊或金幣可供兌換,禁止金幣的鑄造與流通。
(2) 中央銀行將黃金和外匯存在另一實行金幣本位制和金塊本位制的國家,并規定了本國貨幣與該國貨幣的法定兌換比率。
(3) 居民可按法定兌換比率先用本國貨幣兌換該國貨幣,然后再向該國兌換黃金。
實行金匯兌本位制的國家實質上是使本國貨幣依附在一些經濟實力雄厚的外國貨幣上,處于附庸地位,因而貨幣政策受經濟實力強的國家的牽制,同時附庸國家向其大量提取外匯準備或兌取黃金也會影響后者的幣值穩定。
3) 金匯兌本位制與金塊本位制的相同點
(1) 在兩種貨幣制度下,貨幣單位都規定了含金量,國內只流通銀行券,沒有金鑄幣流通。失去了貨幣自發調節流通需要量的作用,幣值自動保持相對穩定的機制也不復存在;銀行券不能自由兌換黃金,削弱了貨幣制度的基礎。
(2) 節省了黃金的使用,使經濟的發展擺脫了黃金數量的限制。
(3) 都沒有足夠的貨幣發行準備,貨幣的價值經常波動,仍然是很不穩定的貨幣制度。
金塊本位制和金匯兌本位制都是殘缺不全的金本位貨幣制度。
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前,殖民地國家如印度、菲律賓等實行金本位貨幣制度;第一次世界大戰后,德國、意大利、奧地利、中國、波蘭等國家實行這種貨幣制度。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前夕,在美國的新罕布什爾州布雷頓森林召開的國際貨幣會議上確立的“布雷頓森林體系”,實際上是一種全球范圍的金匯兌本位制。這一體系規定了各國貨幣與美元掛鉤、美元與黃金掛鉤、以美元為中心的貨幣制度,把各國貨幣都變成了美國貨幣的依附。直到1973年,由于美國宣布與黃金脫鉤,金匯兌本位制才正式停止。
1929—1933年世界經濟危機的風暴徹底摧毀了這種殘缺不全的金本位制,迫使經濟學家放棄了自發調節經濟的思想而主張國家干預經濟,于是資本主義各國先后實行了紙幣制度——不兌現的信用貨幣制度。
(四)不兌現的信用貨幣制度(紙幣本位制度)
自20世紀30年代以來,各國普遍實行這種制度。
1. 不兌現的信用貨幣制度的定義
不兌現的信用貨幣制度是指以不兌換黃金的紙幣或銀行券為本位幣的貨幣制度。
它是貨幣制度演進過程中質的飛躍,突破了貨幣商品形態的桎梏,而以本身沒有價值的信用貨幣作為流通中的一般等價物,在這種貨幣制度下黃金量不再是確定貨幣幣值及兩種貨幣匯率的標準。
2. 實行不兌現貨幣制度的原因
1) 金屬貨幣本位制本身具有不可克服的缺陷
金屬貨幣制度,特別是金單本位制,雖然具有穩定性的優點,但是其缺陷也是致命的。
(1) 金屬貨幣制度需要足夠的貴金屬作為貨幣發行準備和貨幣流通基礎。隨著經濟的發展,貴金屬貯藏量和產量的有限性與商品生產和流通規模不斷擴大的矛盾日益尖銳。盡管實行部分準備金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和這一矛盾,但不能從根本上消除這一矛盾。人類社會的商品生產和商品流通規模遠遠大于貴金屬的存量總和。社會經濟發展在客觀上要求有一種不受自然資源限制,并可以調節其數量的靈活而又有彈性的貨幣供給制度。金本位制度下貨幣需求受黃金開采能力的限制,紙幣因其材料來源充足而成為人們選擇的對象。
(2) 在金屬貨幣制度下,一國經濟受國外影響太大。在金銀可以自由輸出、輸入的時候,各國經濟密切相關。在實行金匯兌本位制時,各國為了維持匯率穩定,必須調整其國內的經濟政策和經濟目標。這些不利于一國實行獨立的經濟政策。這也是各國放棄金屬貨幣制度的重要原因。同時,由于資本主義各國的政治經濟發展極度不平衡,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的沖擊下,黃金分配極度不平衡,主要集中在美國,多數國家黃金不足,使其難以維持黃金對內的自由鑄造、向上熔化以滿足流通的需要,也難以維持黃金的向上輸出、輸入,從而保證固定匯率制度。
(3) 黃金本身是社會財富,由其充當一般等價物,流通費用高,是社會財富的巨大浪費。以紙幣作為貨幣材料,紙的價值含量很低,即使有了磨損,也不會造成社會財富的巨大浪費,而且更便于攜帶、保管等。這些,都是金屬貨幣所不及的。
當然,紙幣與存款貨幣和電子貨幣相比,在支付速度、交易成本方面處于劣勢,所以紙幣也將終究被淘汰。
3. 不兌現的信用貨幣制度的特點
(1) 貨幣由不兌現銀行券和銀行存款構成,都是信用貨幣。不兌現銀行券由國家授權中央銀行壟斷發行,具有無限法償能力,體現著對持有者的負債,銀行存款體現著對存款者的負債,都體現著信用關系。
(2) 信用貨幣都是通過銀行放款投入流通領域中的,與金鑄幣通過自由鑄造投入流通領域有了根本的區別。
(3) 黃金已退出國內流通領域。信用貨幣不能兌換黃金,也不規定含金量,不與任何金屬貨幣保持等價關系,貨幣發行不以金銀做準備,不受金銀數量的約束。
(4) 國家對通貨的管理成為經濟正常運行的必要條件。在不兌現的貨幣制度下,銀行放松銀根,信用貨幣投放過多,則通貨膨脹產生;銀行收縮銀根,則通貨緊縮。由于此時黃金對貨幣流通量的自發調節作用已不復存在,因此為使貨幣流通量適應經濟發展的需要,必須由國家對銀行信用加以調控。
不兌現的信用貨幣——紙幣,代替黃金成為本位幣,黃金完全退出貨幣流通,這種現象稱為黃金的非貨幣化。但黃金由于在歷史上曾經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有發達的交易市場,所以仍然是各國真實的儲備資產。紙幣作為價值符號取代金屬貨幣,但紙幣并不是貨幣形式的終結,前已述及電子貨幣是繼紙幣革命后貨幣形式的又一次重大變革,它的流通不需要借助任何有形的實物,而是依靠光波、電波進行信息傳遞和處理并且發揮著貨幣的各種職能。
三、人民幣與中國內地的貨幣制度
人民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唯一自由流通的貨幣,獨占內地貨幣市場并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發行和管理。
(一)人民幣的產生
人民幣是在我國革命戰爭時期根據地貨幣的基礎上產生的。最早的根據地貨幣是1927年1月湖南平民銀行發行的臨時兌換券。各根據地貨幣在支援革命戰爭、發展解放區經濟、開展對敵斗爭、穩定金融物價等方面起到過積極的作用。全國解放前夕,為了適應迅速發展的政治、軍事、經濟發展需要,迫切需要統一貨幣市場,于是在中國人民銀行1948年12月1日成立伊始,就發行了人民幣,與此同時陸續收回各解放區貨幣,禁止金銀、外幣的計價流通,收兌肅清了國民黨政府發行的金元券、銀行券等各種貨幣,使人民幣成為唯一合法流通的貨幣,從而統一了貨幣市場。1955年3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又發行了新人民幣,收兌舊人民幣,從此各機關、團體、企業及個人的一切貨幣收支、賬簿記載及國際清算,均以新人民幣為計量單位,從而鞏固了人民幣在我國唯一合法流通的地位。
(二)人民幣的性質
人民幣作為貨幣發揮著一般等價物的作用。
1. 人民幣是一種信用貨幣
(1) 從發行程序看,人民幣是通過收購金銀、外匯或通過信貸程序發行的,是經濟發行,其發行量是根據社會生產和商品流通的客觀需要決定的,其流通量隨生產和流通規模而伸縮。
(2) 從信用關系看,人民幣的發行是中國人民銀行的負債,是社會公眾索取價值的憑證,人民幣的持有人是債權人,這種信用關系的消除通過特殊的兌換方式實現,即國家保證以相對穩定的價格供應商品和勞務,人民幣持有人以穩定的價格得到相應的商品和勞務而得以“兌現”。
2. 人民幣的內涵是商品價值符號
即人民幣沒有法定含金量,也不能自由兌換黃金,人民幣幣值和商品價值及價格密切聯系,人民幣幣值與商品價格變化成反比,而和商品價值總量變化成正比。
3. 人民幣是信用貨幣,也有可能轉化為紙幣
只要出現財政赤字,就有可能強制發行人民幣,而人民幣過量發行,必然導致幣值下跌,發生通貨膨脹,這時人民幣就可能轉化為不兌現紙幣(從理論上看,是沒有商品物資對應、多余部分,但在實踐中無法區分哪一部分是紙幣,哪一部分是信用貨幣)。
綜上所述,人民幣是在一定條件下可能轉化為紙幣的信用貨幣,是在流通中發揮一般等價物作用的價值符號。
(三)人民幣的兌換性
貨幣的兌換性是指一種貨幣兌換成別種貨幣或支付手段的能力。按貨幣可兌換的程度可分為自由兌換貨幣、有限度可兌換貨幣、不可兌換貨幣三種,實踐中常有可自由兌換貨幣、有限度的可兌換貨幣、不完全自由兌換貨幣、完全自由兌換貨幣之分。
(1) 可自由兌換貨幣是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成員國對國際收支經常項目下交易的資金支付和轉移不加限制,不實行歧視性貨幣安排或多重匯率制,并隨時有義務按別國要求換回其經濟往來中的結存本國貨幣。
(2) 有限度的可兌換貨幣是指依貨幣持有者身份、交易方式、資金用途、支付方式等方面,把本國貨幣兌換成外幣的可能性限制在一定范圍內。比如非居民(境外居民)可自由兌換、區域性自由兌換、國際收支經常項目自由兌換、資本轉移自由兌換、定期限額自由兌換等。
(3) 不完全自由兌換貨幣是僅指國內所有廠商和公眾能夠自由地、不受限制地用本國貨幣在本國從金融機構購買外匯。
(4) 完全自由兌換貨幣是指一國貨幣不僅能在國內自由地轉化為其他貨幣,而且在國外、在國際外匯市場上也能自由地轉化成其他貨幣,不論持有本國貨幣者是本國人或外國人,不論是貿易業務或非貿易業務,不論是經常項目或資本項目都可以進行兌換。
我國人民幣已實現經常項目下可自由兌換,人民幣的目標是逐步成為完全自由兌換貨幣。
1. 成為完全自由兌換貨幣的條件
(1) 政府要有充足的國際儲備。
(2) 必須有強大的國力支持和高度的經濟開放。
(3) 必須有宏觀金融的穩定和匯率的穩定。
(4) 必須有比較完善的金融市場。
(5) 必須有微觀經濟方面的配套機制等。
而我國目前尚不具備上述條件。
2. 實現人民幣自由兌換的前期準備
(1) 進一步放開和理順價格,強化企業產權改革,沒有企業經營的市場化和高效化就不可能有真正穩定的人民幣自由兌換。
(2) 健全貨幣穩定機制和財稅控制機制,加深金融和財稅體制改革,這是確保人民幣自由兌換后經濟和金融穩定的條件。
(3) 培育短期貨幣市場,這是實行宏觀金融調控的重要手段。
(4) 形成合理的匯率,使人民幣的匯率在過渡期中盡可能地由市場供求關系決定,從而使人民幣匯率水平恰當。
(四)我國的貨幣制度
我國的貨幣起源于商代。在秦統一幣制之前存在著各種不同的貨幣形態和貨幣體系。秦對我國貨幣制度的突出貢獻在于統一了混亂的貨幣形態和貨幣單位,即推出了歷史上使用的方孔銅錢,但并沒有統一鑄造權和發行權。
我國歷史上的幣制主要以銀銅本位制為主。日常交易用銅錢,大宗交易用銀兩,黃金有時也用作支付或被儲藏,金銀以金屬重量計值。由于銀兩成色不同,重量不一,造成交易困難,同樣也限制了交易、流通范圍。
隨著外國金融侵入,外國銀元流入,1933年國民黨政府宣布“廢兩改元”,公布《銀本位幣鑄造條例》,銀兩制退出歷史舞臺,健全了銀本位制,銀元成為中國的本位貨幣。當時的銀元可以自由鑄造,具有無限法償能力,銀元重62. 6971克,其中銀占88%,銅占12%,1935年11月又宣布實行“法幣改革”,廢止了銀本位制,于是銀元貨幣制度結束。“法幣政策”規定:中央銀行、交通銀行、中國農業銀行發行的鈔票為法幣,禁止銀元流通,法幣可以兌換外匯,其實這是一種典型的金本位制下的金匯兌本位制。
隨著抗日戰爭的爆發,法幣兌換外幣受到限制,我國的貨幣制度演化為純紙幣制度。
1948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成立并發行人民幣,自此形成了我國具有社會主義性質的貨幣制度。
人民幣的貨幣單位為“元”,主幣面額為100元、50元、10元、5元、3元(1964年停止流通)、2元、1元七種,輔幣紙質面額為5角、2角、1角、5分、2分、1分六種。其中,1元面額的主幣和輔幣均有紙幣和金屬硬幣兩種類型。
從1999年10月始,我國正式發行1999年版的新幣,新幣中增加了20元的主幣。
人民幣的發行權屬于國家,國家授權中國人民銀行具體組織實施貨幣發行業務。
人民幣是我國的法定通貨。按規定我國嚴禁金、銀、外幣計價流通,金、銀、外幣作為國際儲備金,由國家集中保管,主要用來平衡國際收支。
知識擴充:貨幣制度與國家主權的關系
從貨幣形態和貨幣制度的演進過程中,會發現貨幣制度與國家制度之間存在著非常密切的關系。
國家對貨幣制度的管理主要出于兩個方面的利益考慮。一方面是貨幣作為公用事業所帶來的間接利益。貨幣的使用有利于商品的交易,促進市場規模的擴大和生產能力的提高,增強國家的實力。另一方面,隨著鑄幣的產生,政府可以依靠自身的信譽,發行不足值的價值符號,如劣質鑄幣、兌現和不可兌現的信用貨幣,這樣就會帶來直接的鑄幣稅收入。國家為了獲取這兩種收益,便壟斷貨幣的發行權,并將貨幣制度作為國家主權的一項內容,禁止其他人對貨幣制度進行干預。由于國家組織結構和行為方式的改變,貨幣制度也隨之發生了相應的變遷。特別是受到經濟的、技術的方方面面的影響,貨幣的范疇也開始改變。商業銀行存款貨幣構成現行貨幣的主體,侵蝕了國家貨幣發行的壟斷權。加之電子貨幣、網絡銀行的出現,都會削弱國家壟斷貨幣發行權的能力,因此,國家適應變化了的外部形勢,不再強調貨幣的國家主權特征,在保證中央銀行控制基礎貨幣發行的基礎上,同其他經濟主體分享貨幣發行的收益。
貨幣制度超越了國家主權。在經濟全球化浪潮的沖擊下,為了適應經濟發展,一些國家組織了區域經濟聯盟,并將貨幣發行權交給區域中央銀行,如歐盟的歐洲中央銀行、西非的貨幣聯盟、中非貨幣聯盟等,這樣,貨幣制度和國家主權之間的關系進一步分離。
就中國貨幣制度來說,“一國兩制”豐富了貨幣制度和國家主權關系的內容。由于多種社會制度并存,與之相適應的貨幣制度也應該是多種形態并存。隨著香港、澳門以及臺灣問題的解決,中國的貨幣制度可能會呈現人民幣、港幣、澳幣和臺灣的貨幣在不同區域共同流通的“一國多幣”的特征。
本 章 小 結
本章從商品經濟內在矛盾入手,揭示了貨幣的起源和本質,通過討論貨幣本質、固有的職能、質與量的規定性以及貨幣制度的演變,從而把握貨幣這個經濟金融領域最基本、最重要的經濟事物的歷史與邏輯的聯系,對貨幣有一個較為全面的認識。
(1) 貨幣是市場經濟最重要的經濟要素之一,是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的產物,是在長期的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過程中,逐漸從商品世界中分離出來的、固定地充當一般等價物的特殊商品,貨幣是價值形式發展的結果。價值形式的發展經歷了簡單的價值形式、擴大的價值形式、一般價值形式、貨幣形式等四個階段。
(2) 從貨幣的產生過程可以看出,貨幣是商品,但貨幣不是普通的商品,是固定地充當一般等價物的特殊商品,并體現一定的社會生產關系,這就是貨幣的本質。
(3) 貨幣的職能是指貨幣本質所決定的內在功能。在現代經濟生活中,一般認為貨幣具有五種職能。這五種職能是價值尺度、流通手段、貯藏手段、支付手段和世界貨幣。
(4) 貨幣層次劃分的依據是流動性。流動性是指金融資產不受損失并及時轉化成現實購買力的能力。
(5) 幣材決定貨幣制度類型。從幣材變化的過程可以看出,貨幣制度主要經歷了金屬貨幣本位制和信用貨幣本位制兩個階段。金屬貨幣本位制又可以劃分為三類典型的貨幣制度,即銀本位制、金銀復本位制和金本位制。
本 章 習 題
1. 簡要回答貨幣的本質。
2. 簡要回答貨幣作為支付手段具有的特征。
3. 簡要回答信用貨幣取得世界貨幣職能的一般條件。
4. 貨幣制度及其構成要素。
5. 簡述貨幣制度的類型。
6. 簡要回答金幣本位制的特點。
7. 什么是劣幣驅逐良幣?
8. 簡要回答本位幣的特點。
9. 簡要回答銀行券和現代信用貨幣的區別?
10. 簡要回答我國的人民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