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選取介紹了44位德國、奧地利、瑞士著名公法學者的學術人生、學術成就、實踐貢獻及其影響,這些公法學者對20世紀的公法學、國家理論以及當時國家的發展產生了重要影響,展現出20世紀德語區公法學的學術價值以及公法理論與實踐之間的關系。本書不僅是1920世紀公法學大師的人物評傳,更是公法學的學術史、思想史著作,這些公法學大師的生平、著述和歷史境遇能夠讓人們更好地反思學術與人生、學術與政治、學術與國家發展以及學術本身的價值和意義。
《立法的經濟學(立法學經典譯叢)》主要通過經濟學理論和模型來研究立法問題。全書共分為四大部分,分別探討了成文法、判例法、習慣法和國際法領域的諸多立法問題,例如立法的時機、立法的成本、習慣法的形成、國際條約的創設與批準等。該書以經濟學中的理性人假設、成本-收益理論、效率原則等為基礎,分析了在立法過程中所體現的經濟學規律及其影響,為讀者理解和思考立法法理學提供了經濟學這一新的獨特視角,也為實踐中如何更好地立法提供了理論指導。
本書共六章,內容包括:法學基本原理闡釋、法的正義與感性精神探索、法學理論構成及其基礎內容、中西方法律思想的起源發展、法律援助實踐及其服務質量提升、全球化背景下勞動法的法學實踐發展。
本書系法律科學經典譯叢系列的作品之一,作者是19世紀德國著名刑法與法哲學家阿道夫默克爾,他被后世稱為一般法學說的創立者,本書內容即是阿道夫默克爾關于一般法學說經典傳世篇章的合輯。《一般法學說的要素》以德國傳統上客觀法和主觀法的區分為綱,分為兩章。在第一章客觀法之下分為四部分:第一部分為一般描述,第二部分為法作為實現目的的手段,第三部分為法的實證性與公正,第四部分國家專論。第二章法律關系與主觀法相對簡單,主要圍繞法律關系的范疇展開,著重討論了作為法律關系內容的主觀法(權利)的概念以及法律關系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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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道德的心理學理論》是法社會學的奠基者之一彼得拉日茨基的代表作。在本書中,彼得拉日茨基通過與道德相對比闡釋了法律的基本性質。他深入討論了法律法律規范法律關系(權利和義務)法律的類型公法與私法法律的社會功能等一系列重要的法學議題。本書的特色和原創性的是他討論這些問題的理論視角:社會-心理學視角;诖朔N理論視角,彼得拉日茨基向我們展示了一幅細致且全面的法律的社會-心理圖景。基于該理論視角,彼得拉日茨基提出了關于法律本質的基本理論命題,即真實的法律源于個體的主觀體驗,法律是一種心理現象。
本書立足環境、健康、安全等公共風險領域,以法律經濟學的體系化整合技術與法律社會學的系統分化理論作為分析工具,嘗試打破大陸法系根深蒂固的部門法壁壘,重構部門法劃分的理論范式,將民法、刑法、行政法上的風險控制工具納入統一的分析框架,揭示出不同部門法在風險管控問題上的關聯性與互補性,并以此為基礎構建風險領域的公私法/部門法合作框架。在結構上,本書前半部分構建風險領域的公私法/部門法合作理論,后半部分立足具體風險領域進一步檢驗部門法合作理論并細化其制度合作框架。
《法律的性質與淵源》是美國現實主義法學代表人物約翰奇普曼格雷具有影響力的著作。
作者在本書中至少提出了兩套影響深遠的理論,其一是法律現實主義的法律概念理論,即主張法律是法院為確定當事人的權利義務而發布的一般性規則;其二是法律淵源理論,即在明確區分法律和法律淵源的基礎上,在學術史上首次系統討論了作為法律淵源的制定法、司法先例、習慣法等法源的基本理論問題。
格雷在書中討論了權利義務、法律主體、法律的概念、司法機構、國際法、法理學、法律淵源、制定法、司法先例、專家法、
《法的原理與應用 (第二版) (高等法律職業教育系列教材)》此書為修訂版。法學理論作為法學中的基礎性學科, 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傳統法學理論教材的內容抽象性、哲理性強及語言深奧、枯燥、不易懂的特色使得法學學科的學生不知如何應對。I該書適應高職法學教育特點, 對法學理論教材做了相應改革。體現了這些特點: (1) 行動導向性。(2) 知識夠用性。(3) 通俗易懂性。法理學在法學中具有特殊的地位, 是研究整體法律現象或法律問題的學科, 根據其研究法律現象的一般性和特殊性, 法理學中所體現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