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者簡介
克里斯·威克姆,英國歷史學家,2005—2016年在牛津大學任奇切利中世紀史教授和萬靈學院研究員,現為牛津大學榮休教授,主要研究領域為中世紀意大利的社會和經濟,主要作品包括《構建中世紀早期:400—800年的歐洲和地中海》(Framing the Early Middle Ages: Europe and the Mediterranean 400–800)、《羅馬帝國的遺產:400—1000》(The Inheritance of Rome: Europe 400-1000)、《馬克思主義與21世紀史學編纂》(Marxist History-Writing for theTwenty-First Century)等。
譯者簡介
李騰,英國利物浦大學哲學博士,現任上海師范大學人文學院世界史系副教授,兼任世界史系副系主任,英國皇家歷史學會會員。主要研究方向為歐洲中世紀思想文化史和天主教會史,側重12世紀文藝復興及其學術史,中世紀盛期(11—13世紀)的宗教修會制度、歷史書寫和政教關系。2019年入選上海市“浦江人才計劃”。在《世界歷史》《道風:基督教文化評論》《史學史研究》《古代文明》等國內外學術刊物發表論文十余篇,并多次赴歐洲講學。
第 一 章 觀察中世紀的新視角
第 二 章 羅馬及其在歐洲西部的后繼者,500—750
第 三 章 東方的危機與轉型,500—850/1000
第 四 章 加洛林實驗,750—1000
第 五 章 基督教歐洲的擴張,500—1100
第 六 章 重塑歐洲西部,1000—1150
第 七 章 長期經濟繁榮,950—1300
第 八 章 政治重建的多重意涵,1150—1300
第 九 章 1204 年:另一種可能的失敗
第 十 章 界定社會:歐洲中世紀晚期的性別與共同體
第十一章 金錢、戰爭與死亡,1350—1500
第十二章 重思政治,1350—1500
第十三章 結 論
注 釋
參考文獻
出版后記
第一章
觀察中世紀的新視角
這是一本關于變化的書。我們所說的中世紀(medieval period或middle ages)從公元500年到公元1500年延續了1000年;而作為本書主題的歐洲,在這一時期結束時與剛開始相比已經大不相同了。羅馬帝國主宰著這段時期的開始,它統一了半個歐洲,卻與另一半涇渭分明;而在1000年后,歐洲則形成了延續至今的復雜形態,現在大多數的獨立國家都曾經以某種形式出現在那個時期。本書的目的就是要展現這些變化還有其他諸多變化是如何發生的,以及它們究竟有多么重要。但是,本書并不聚焦于結果。許多中世紀研究者都全神貫注于那些“民族”國家的起源,或者其他被他們視為具有“現代性”的方面,對于他們來說,正是這些結果為那個時期賦予了意義。而在我看來,這卻是大錯特錯。歷史并非目的論的:也就是說,歷史的發展并非“去往”,而是“來自”。此外,對我而言,充滿勃勃生機的中世紀時期本身就非常有趣,沒有必要以任何后來的發展為其正名。我希望本書能夠清晰地呈現這種旨趣。
然而,這并不意味著中世紀歐洲歷史是紛亂事件的簡單堆積,仿佛除了作為某個隨機選擇的1000年的一部分之外,就完全沒有結構可言。事實遠非如此。中世紀有一些清晰標志著變革的時刻,也正是這些節點塑造了這個時期。5世紀時羅馬帝國在西部的覆滅,7世紀時帝國東部在面對伊斯蘭教興起時遭遇的危機,8世紀后期到9世紀時加洛林實驗在政府大規模道德化方面的強大,10 世紀時(特別是在這一時期)基督教在北歐和東歐的擴展,11世紀時政治權力在歐洲西部的迅速分權化,10—13世紀時的人口和經濟增長,12和13世紀時政治和宗教權力在歐洲西部的重建與同時期拜占庭帝國的衰落,14世紀時的黑死病和國家結構的發展,以及14世紀后期和15世紀時更廣泛大眾對公共領域參與的出現——這些是我眼中的重要變革時刻,它們在本書中都各自有著對應章節。將所有這些轉折點聯系在一起的是一組結構性的發展,其中包括:公共權力概念的消逝和再發明;政治體系的資源平衡從依靠稅收轉向土地占有然后再度變回依靠稅收;政治文化上使用文字書寫導致的充滿變化性的影響;以及中世紀后半葉時,改變了統治者及其統治的民眾彼此相處方式的,地方權力和地方認同正式化和邊界化程度的提高。這些也會成為本書的核心內容。以本書的篇幅,自然無法深入探究社會和文化的微觀歷史,也無法詳盡敘述各個國家的歷史事件。本書是對中世紀的一種闡釋,而非一本教科書式的敘述—在后一方面反正已經有許多優秀的作品了,也無需我再去寫這樣一本書。當然,我在每一章中都對政治活動進行了簡要概述,從而為我的論點提供歷史背景,這將尤其有助于那些初涉中世紀領域的讀者。但是,我的目的是要專注于那些變革時刻及總體結構,從而展現出在我眼中最具有中世紀特征且能讓這個時代顯得有趣的事件;而這些時刻和結構也是后文內容的基礎支撐。
我這份變革時刻的列表所體現出的故事線索,也與其他很多歐洲中世紀敘述中或明確或暗示的有所不同。一種直到今天也依然十分常見的敘事是,歐洲從衰落(盡管有“格里高利改革”)、愚昧(盡管有“12世紀文藝復興”)、貧困[盡管有佛蘭德(Flanders)的紡織業和威尼斯(Venice)的航運業]和政治孱弱[盡管有英格蘭的亨利二世(Henry Ⅱ)和愛德華一世(Edward Ⅰ)、法蘭西的腓力二世(Philippe Ⅱ)和路易九世(Louis Ⅸ)、卡斯蒂利亞的阿方索六世(Alfonso Ⅵ)和費爾南多三世(Fernando Ⅲ)的(民族)國家建設]中走出,在有著十字軍、騎士精神、哥特式主教座堂、教宗君主制、巴黎大學和香檳(Champagne)集市的12—13世紀“中世紀盛期”達到鼎盛;與之相對,1350 年之后則被視為一個有著瘟疫、戰爭、分裂和文化不安的“衰落”時期,直到人文主義和激進的教會改革出現才再次解決這些問題。這種敘述將不會在本書中出現,因為它歪曲了中世紀晚期的面貌,并將中世紀早期和拜占庭完全排除在外;此外,其中包含了太多渴望將中世紀時期(至少在1050年之后)視為現代性“真正的”一部分而創造出的產物,而這正是我在上文已經批判過的。這種敘述還隱秘地繼承了人們長久以來對歷史的期望:它要提供道德教訓、值得贊美的時代、英雄與惡人。歷史學家們說他們已經超脫了這一點,但事實卻時常并非如此。
對很多人來說,中世紀這一時期的道德屬性就源于“中世紀的”(medieval)這個詞本身。這個詞有一段非常奇怪的歷史。它在最開始時就具有負面意義,并且現在也常常如此。從羅馬共和國以來,人們就常常稱自己的時代為“現代的”——拉丁文里的moderni—而將他們祖先的時代稱為“古代的”(antiqui)。然而在14、15世紀的時候, 少數被我們稱為人文主義者(humanist)的知識分子開始將“古代的”這個詞嚴格地限定于羅馬帝國時期及更早以前的古典作家身上,他們將這些人視為自己真正的祖先,而那些所謂在這1000 年間稍遜一籌的作家則被“貶”入了自17世紀起逐漸被稱為“中世紀”(medium aevum,因此有了medieval 一詞)的時期。這種用法首先在19世紀被接受,隨后又傳播到了各個領域:“中世紀的”政府、經濟、教會等,進而與同樣是在19世紀時被視為“現代”歷史開端的文藝復興這一概念相對。因此,中世紀時期可以被視為一種偶然的發明,是少數幾個學者對未來設下的大膽把戲。但是,隨著這個概念“現代性”的層累疊加,成了一個深刻的形象。
隨著19世紀80年代以來歷史寫作變得更加專業化,以及斷代史研究的發展,中世紀的過去也開始贏得更為正面的形象。其中一部分帶有些許防御性質,比如學者們就宣稱中世紀在不同的世紀里也有屬于其自身的“文藝復興”—比如“12世紀文藝復興”或者“加洛林文藝復興”—這或許能使它們所屬的這個時期在輕蔑的現代人那里獲得合法性。另一部分則非常熱誠,有時還很狂熱,比如天主教歷史學家們頌揚中世紀的宗教虔誠,民族主義史學家把重點放在了他們自己的國家那始終來源于中世紀的總是優越的身份。距今時代遙遠而且在許多領域文獻匱乏的中世紀時期此刻成了各種20世紀欲望想象中的根源,并且和許多人文主義者的話語一樣,是虛構的。不過,我們也有一個多世紀艱辛的實證研究,讓中世紀這1000年的復雜性和魅力能被越來越清晰地認識到。中世紀歷史學家們的民族主義史學傾向時常比他們所意識到的更為強烈。直到現在,英國歷史學家仍然更傾向于將英國的國家發展視為核心主題—歐洲第一個民族國家,即英國例外論(English exceptionalism)的標志;德國歷史學家則擔心“德意志特殊道路”(Sonderweg)阻礙了他們的祖國出現這樣一種國家形成的過程;而意大利歷史學家則沉著地看待著意大利王國的分崩離析,因為這對意大利城市來說意味著自治,以及由此產生的帶來了(對他們而言非常意大利的)文藝復興的市民文化。但是,當下中世紀學術的研究深度和復雜程度足以提供有別于上述觀點的選擇,使我們能更容易地避開它們。
那么,這樣就解決了一個問題;但卻出現了另一個問題。如果我們不再將中世紀視為充滿無端的暴力、無知和迷信的漫長黑暗時代,那么這個時代與此前和此后的時代有什么區別呢?這個時代的起點相對比較容易確定,因為它被約定俗成地與5世紀時隨著西羅馬帝國覆滅一起產生的政治危機綁定在了一起,因此公元500 年被視為古代與中世紀的分界線:無論是否認為羅馬帝國在某種程度上“優于”西部后繼諸國,后者確實更加碎片化,在結構上更弱,經濟上也更簡單。這種分界因東羅馬帝國—我們現在稱之為拜占庭(Byzantium)—的長期存在而變得復雜;結果就是,對歐洲東南部來說,公元500 年并不意味著任何分界線。事實上,即使僅就西部而言,這種分界也只是影響了今天歐洲的少數幾個國家。受影響最大的是法國、西班牙、意大利和英國南部,因為羅馬帝國從未擴張到愛爾蘭、斯堪的納維亞、德國的大多數領土或大部分使用斯拉夫語的國家。這一劃分也因上一代歷史學家們的成就而顯得十分復雜,因為他們成功地表明在500年之后仍舊有非常強的延續性,尤其是在文化實踐—宗教預設、公共權力的意象—方面,它們可能致使“后古代晚期”(late late antiquity)持續了很長時間,有的人認為是到公元800年,有的人則認為是到11世紀。在這里,變化與穩定之間的關系以微妙的方式改變了帝國崩潰時的斷裂的尖銳性。但是至少對我而言,公元500年的前后半個世紀仍然是一個方便的起點,它標志著在許多層面都標志了無法忽視的強烈變化。
公元1500年(或者,再一次地,前后半個世紀)則是更難確定的時間節點:那個時候的變化更少,或者至少我們假設的“現代”時期開始的標志并不都特別明顯。1453年拜占庭最終陷落于奧斯曼土耳其之手并沒有那么令世界震驚,因為那個曾經龐大的帝國在那時的領土只剩下了在今天的希臘和土耳其境內的一些分散的小省份,而且,不管怎么說,奧斯曼人非常有效地延續了拜占庭的政治結構。哥倫布“發現”美洲—或者更明確地說,西班牙探險者在16世紀20年代和30年代對美洲主要國家的征服—對美洲原住民無疑意味著一場災難,但這對(西班牙之外的)歐洲的影響還需要很長一段時間才能變得明顯。作為文藝復興在智識方面核心的人文主義運動在風格上似乎也越來越顯得是中世紀式的。我們現在只剩下了新教改革,最首要的是它也發生在16世紀二三十年代(這個世紀的稍后時間里還有天主教的反宗教改革)。作為一場宗教和文化上的轉變,這場運動將歐洲西部和中部一分為二,并創造出了兩個時常對立的區塊,這兩個區塊逐步發展出了有分歧的政治和文化實踐,而這種實踐至今仍然存在。即使宗教改革對歐洲東部的東正教影響甚微,但它仍舊是重大且相對突然的斷裂。然而,如果我們將宗教改革視為中世紀歐洲結束的標志,那么我們就會以一場發生在文化和宗教具有連續性環境下的政治和經濟危機作為中世紀的開始,而以一場發生在政治和經濟大體維持不變環境下的文化和宗教危機作為中世紀的結束。在這整個定義中世紀的過程中,有著一種我們無法擺脫的人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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