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公共文化服務中自組織的參與在提高鄉村公共文化服務的參與度、服務面和實效性方面作用凸顯,促進鄉村文化振興的內生力量。2022年中央一號文件《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的意見》中指出“創新農村精神文明建設有效平臺載體要整合文化惠民活動資源,支持農民自發組織文體活動”。2022年8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十四五文化發展規劃》中提出在“提高公共文化服務面和實效性”方面,要“廣泛開展群眾文化活動,培育一批扎根基礎的群眾文藝團隊”,在促進鄉村文化振興中,要培育“鄉村文藝團組”和鼓勵“鄉村自辦文化”。鄉村文化自組織由農民“自創、自辦”,在優化鄉村的公共文化服務供給、促進鄉村文化振興上具有其獨特的內在優勢。它作為鄉村文化建設的內生力量,可以與政府協同建立一種上下聯動的公共文化服務供給機制,有效對接農民群體的文化需求偏好,并協助政府部門建立一種良性的鄉村文化治理機制,共同構建鄉村社會的文化共同體,維護鄉村社會發展的文化生態秩序。促進鄉村文化自組織參與鄉村文化振興,對于加強農村思想道德建設、弘揚農村優秀傳統文化和強化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具有重要意義。本研究以云南省鄉村文化自組織為研究樣本,對鄉村公共文化服務中文化自組織的居民參與方式、參與意愿、參與效果以及參與機制等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研究。通過對農村居民開展深度訪談和問卷調查數據,從理論和實證兩方面主要回答以下5個核心問題:(1)鄉村文化自的基本屬性、功能定位、運行機制和發展模式是怎樣的?(2)農村居民參與鄉村文化自組織的意愿及其影響因素有哪些?(3)如何合理有效的評價鄉村文化自組織的服務質量?(4)農村居民對鄉村文化自組織的文化服務評價如何?(5)如何提升鄉村文化自組織的服務質量?
云南師范大學泛亞商學院講師,博士,碩士生導師。主要研究方向為文化產業管理、鄉村文化振興等,主持省部級和廳級項目各1項。在《思想戰線》、《中國文化產業評論》、《圖書館》等重要學術期刊發表學術論文7篇,參與編著學術專著1部。作為主要成員參與了多項科研項目,包括國家人文社科基金、國家自然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省級社科規劃等縱向課題,以及地方政府、企事業單位委托的有關文化產業發展規劃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