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導民營企業綠色發展是全國工商聯圍繞中心、服務“兩個健康”的任務之一。自19年起,全國工商聯連續四年針對民營企業打好污染攻堅戰,統籌疫情防控、復工復產和生態環境保護,綠色低碳發展等專題開展問卷調查,充分收集民營企業在實現綠色轉型升級過程中取得的實際成效、問題與挑戰、政策與建議,一步支持服務民營企業綠色低碳發展,組織引導民營企業深入打好污染攻堅戰提供了決策參考。
本報告在前幾年全國工商聯開展相關研究的基礎上,根據21年民營企業綠色發展問卷調查所取得的基礎性數據和資料,結合、等有關部門的息,梳理結了21年度民營企業綠況,主要內容由綜合報告篇、專題研究篇、企業實踐篇三部分構成。
綜合報告篇圍繞民營企業綠色低碳發展基本理論、宏觀形勢以及政策形勢行了綜合研判。采用統據與調查問卷相結合的方式獲取數據,聚焦民營企業生產經營狀況、污染減排績效以及節能降碳強度等維度深入分析其綠色低碳發展狀況,并構建了問卷調查企業的綠色發展水步指數,評價民營企業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的實際成效。
專題研究篇共有三個專題研究報告,分別就民營戰略新興產業企業綠色低碳發展、民營鋼鐵企業綠色發展、民營企業助力鄉村綠色發展三個方行了調研分析和專題研究。
企業實踐篇收錄17篇民營企業綠色發展案例,集中展現了新能源、新材料、鋼鐵、石化、畜牧、環保等不同行業的民營企業綠色發展成效和經驗做法,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本報告對21年度我國民營企業綠色發行了系統性研究結,為有關各方了解民營企業綠況提供了豐富的資料,也為民營企業實現綠色轉型升級提供了實踐案例和借鑒。
全國工商聯民營企業綠色發展課題組
22年11月
綜合報告篇
一、企業綠色與實踐
為應對全球氣候變暖給人類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帶來的不利影響,07年《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13次締約方大會確立巴厘島路線圖,要求發達國家在年前將溫室氣體減排25%~40%。以歐美為主的發達國家開始采取氣候變化稅、碳稅、能源稅、低碳技術等一系列向低碳經濟轉型的政策和行動。我國高度重視全球氣候變化工作,先后于1998年簽署《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02年批準《京都議定書》;年9月22日,在第七十五屆聯合國大會一般性辯論上宣示“二氧化碳排放力爭于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60年前實現碳中和”的目標。隨后《關于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關于印發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的通知》《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實施方案》等政策文件相繼出臺,碳達峰碳中和“1+N”政策體系已基本建立,標志著我國碳達峰碳中和行入實質性落實階段。在今后一個時期內,我國將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為,抓住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歷史性機遇,推動疫情過后世界經濟綠色復蘇,在推動高質量發展過程中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
低碳經濟和循環經濟是企業綠色轉型發展過程中解決資源環境約束問題的重要理論基礎。低碳經濟是一種新的經濟發展形態,英國于03年在題為《我們未來的能源——創建低碳經濟》白皮書中提出低碳經濟概念,其宗旨是大力發展低碳技術、產品及服務,推動低碳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