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實務全書》這本書分為上下兩冊,總體上看,有以下四個特色:
*一個特色是,內容全面。
這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一是,就《公司法》全文而言,這本書對現行《公司法》的每一個條款都進行了注釋,而不僅僅是對《公司法》的部分條款或關鍵條文進行解讀。這本書盡可能地探求了《公司法》的每一個條文——以及每一個條文中的每一個術語——的含義和適用,挖掘了法律條文本身沒有直接說出來、卻又蘊藏在其字里行間的“微言大義”,以探尋《公司法》所規定的公司制度的真諦。
二是,就《公司法》的特定條文而言,這本書也盡可能地從多個角度對該特定條文進行了注釋,盡可能地減少遺漏的事項。不僅對《公司法》的法律條文進行字面解讀,還研究了《公司法》前后不同條款之間的適用關系,并盡量去分析有關法院對該法律條款的解釋或適用與該法律條款本身之間存在的偏差甚至“違反”。
第二個特色是,觀點接近Quanwei。
這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一是,這本書不僅結合《公司法》前后的規定對法條進行了解讀,還結合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現為憲法與法律委員會)、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等關于有關《公司法》的審議、修改情況的報告,并盡量貫通了《公司法》《合伙企業法》《民法通則》《民法總則》《合同法》《物權法》《擔保法》《繼承法》《婚姻法》《企業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法》以及相關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力求使作者對《公司法》的每一個條、款、項、詞語甚至標點符號的注釋都有明確的法律依據或法規、司法解釋的依據。
二是,這本書引用了大量最高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近年來有關《公司法》的具有代表性的、Quanwei性的裁判意見,其中包括5個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案例、17個《最高人民法院公報》刊載的案例;就裁判法院而言,由省級以上法院作出的判例超過了50%,力求使作者對《公司法》的每一個條、款、項、詞語甚至標點符號的注釋都有相應的Quanwei判例支持。
第三個特色是,案例翔實。
在對《公司法》進行注釋的過程中,作者翻閱了許多涉及《公司法》的法院判決、裁定,并從中選取了在作者看來具有代表性、Quanwei性的340個左右的判例作為例證,來支撐作者的注釋,闡釋司法實務是如何適用《公司法》的相關條、款、項甚至是標點符號的。
這本書引用了的具有代表性的、Quanwei性的裁判意見,包括5個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案例、17個《最高人民法院公報》刊載的案例;就裁判法院而言,由省級以上法院作出的判例超過了50%,其中包含了89個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判例、90個由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的判例。
第四個特色是,準確、專業。
這本書的注釋所使用的文字、甚至標點符號,都力求準確、專業,是盡可能地按照律師“為客戶出具法律意見書的那般謹慎”的標準,來進行注釋的。
全書137萬字,分為上下兩冊。
書籍有精美塑封、腰封設計,特種紙封面,質感細膩,給讀者不一樣的悅讀體驗。
130萬字詳細釋法,800+實戰要點精解,
340+典型案例分析,200+實務案例鏈接,
100+腳注細化,細到條、款、項、詞。
還包含投融資、資本市場、公司上市、公司訴訟等領域的專業內容。
一本好的法律工具書能夠告訴我們“公司法是什么?”
本書可謂是“理論與實踐無死角全覆蓋,公司法領域的匠心之作”!
前言——兼談什么是你的貢獻和律師注釋法典
這本書是我對現行《公司法》的個人注釋,是對我這些年在學習、研究、使用《公司法》的過程中的理解、心得、體會和經驗的記錄、總結和整理。
一、緣起
一直以來,都有把我對《公司法》的學習、研究和使用的理解、心得、體會和經驗記錄下來的念頭;近年來,這一念頭變得越來越強烈。
終于,受注釋法學派的研究路徑啟發,在2016年4月、5月間,產生了對《公司法》進行全文注釋的想法。
之所以會有對《公司法》進行全文注釋的的想法,緣起大致是這樣的。
從大學時代接觸法學、學習法律時起,就會看到、也需要并實際使用了大量的有關法律的釋義的書籍;與此同時,也發現這些已經出版的有關《公司法》或其他法律的釋義性質的大多數(如果說不是全部的話)的著作,不是由在全國人大或最高人民法院任職的、具有官方身份的人員主持編寫,就是由在高校任教的教授或學者主持編寫,而很少看到(如果不是沒有看到的話)由律師獨自進行的注釋;而且,這些已經出版的釋義性質的著作,不少是基于普法的需要從立法的目的、背景或學理的角度來進行闡釋的,而不是從“技術”的角度來對法律的每一個條、款、項進行解析。這樣的闡釋可能還是不能直接運用到法律實務工作中去。在我本人的工作當中,就親身經歷過好多次這種情況,結果只能是回歸法律條文本身、自己來“解釋法律”。
在過去十幾年的實務當中,因為主要從事的是投資并購和資本市場方面的法律業務,其間不可避免地要經常性地并深入地接觸并使用《公司法》。工作的需要、實務的經驗,也讓我有幸對《公司法》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和理解。
于是,便產生了這樣的想法:作為法律職業共同體的重要成員,與立法者、法官、法學家同為法律人的律師,從自己的角度、基于自己的鮮活經驗——包括成功的經驗和失敗的教訓——來對法律進行“民間”的注釋,何嘗不是一種有益的嘗試呢?這樣一種嘗試,又何嘗不是對法律的研究、法律的實踐和法律的完善作出的一種有益的貢獻呢?更何況,在非訴領域,基于工作的需要,律師對法律的學習、理解和運用,在一定程度上因“先試先行”或“樓臺近水”而可能要比立法者、法官和法學家更具優勢、走得更前呢。
基于上面的想法、過去這些年的實務經驗和有意識的案例收集,于是,就有了這本書的寫作。
……
謝秋榮,1982年出生,江西寧都人;2004年畢業于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獲法學學士學位(政治學與行政學專業);2006年畢業于北京大學法學院,獲法學碩士學位(民商法學專業)。
從2006年開始從事法律工作,于2008年取得中國律師執業資格,曾先后在北京市通商律師事務所、北京市競天公誠律師事務所、網易公司等單位工作,現為北京市中銀律師事務所合伙人。
長期從事公司法、合伙企業法、證券法以及投資并購方面的法律實務和研究,業務領域包括企業重組與改制、境內外上市、上市公司再融資及重大資產重組、上市公司收購、私募股權投資與風險投資、外商投資與境外投資、收購兼并、股權激勵、商事爭議解決等。
上冊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立法目的】
第二條【公司的定義】
一、關于“中國境內”
二、公司的形式或類型
三、《公司法》對其他形式的組織的適用問題
四、公司的設立人
第三條【公司的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的有限責任】
一、關于企業法人和法人財產權
二、公司的法人獨立地位
三、股東的有限責任
四、公司的法人獨立地位與股東的有限責任的例外
第四條【股東的權利】
一、關于股東權利的原則性規定
二、如何成為公司的股東
三、股東的主要權利
附表一有限公司的股東享有的主要股東權利
附表二股份公司的股東享有的主要股東權利
四、股東的主要義務
第五條【公司的守法義務、社會責任和權益保護】
一、關于經營活動
二、公司的守法義務
三、公司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六條【公司的設立登記和公司登記事項的查詢】
一、公司設立登記
二、設立條件
三、設立公司須經批準的情形
四、公司登記事項及其查詢
第七條【公司的成立日期和營業執照的簽發、記載事項及其變更】
一、公司的成立日期
二、公司的營業執照的簽發
三、公司的營業執照的記載事項
第八條【公司名稱的標明要求】
一、公司的名稱標明義務
二、標明“公司”字樣的非公司制企業
三、未標明“有限責任”或“有限” “股份有限”或“股份”字樣的公司
第九條【變更公司形式】
一、變更公司形式的條件
二、變更公司形式的程序
三、變更公司形式涉及的權利義務安排
第十條【公司的住所】
一、關于辦事機構
二、關于主要辦事機構
三、關于經營場所或營業場所
四、關于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與主營業地
五、關于公司住所的主要功能
六、關于公司住所的條件和“一址多照”
七、關于公司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不明確時的住所地的認定
第十一條【公司章程的制定及其效力】
一、制定公司章程是設立公司的條件
二、公司章程的制定程序、內容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
三、關于公司章程的成立和生效
四、關于公司章程的效力范圍
五、關于公司章程的無效與撤銷
附表三關于與確認公司章程無效有關的若干判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