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花夕拾》是魯迅所寫的一部回憶散文集,原名《舊事重提》,《朝花夕拾》是魯迅后來修改的名字,一向得到極高的評價。“朝”表示早年時候,“夕”表示晚年時期意思是早上的花晚上來撿,這里指魯迅先生在晩年回憶童年時期、少年時期、青年時期的人和事。作者說,這些文章都是“從記憶中抄出來”的“回憶文”。本書為魯迅一九二六年所作回憶散文的結集,共十篇。前五篇寫于北京,后五篇寫于廈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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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新課標閱讀書目
“從記憶中抄出來”的“回憶文”
國語散文經典之作,魯迅自傳性文集
童年趣事,誠摯懷念,世態人情,深沉雋永
魯迅(1881—1936),名樹人,字豫才,筆名魯迅,浙江紹興人,中國的文學家、思想家、革命家。對近代中國文化產生了深刻的影響,是中國現代小說、白話小說和現代文學的奠基人之一,并被毛澤東譽為“民族魂”。
1/ 小引
5/ 狗·貓·鼠
17/ 阿長與《山海經》
26/ 《二十四孝圖》
35/ 五猖 會
42/ 無常
54/ 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
63/ 父親的病
71/ 瑣記
82/ 藤野先生
92/ 范愛農
103/ 后記
123/ 附錄:回憶魯迅先生
狗·貓·鼠(節選)
從去年起,仿佛聽得有人說我是仇貓的。那根據自然是在我的那一篇《兔和貓》;這是自畫招供,當然無話可說,——但倒也毫不介意。一到今年,我可很有點擔心了。我是常不免于弄弄筆墨的,寫了下來,印了出去,對于有些人似乎總是搔著癢處的時候少,碰著痛處的時候多。萬一不謹,甚而至于得罪了名人或名教授,或者更甚而至于得罪了“負有指導青年責任的前輩”之流,可就危險已極。為什么呢?因為這些大腳色是“不好惹”的。怎地“不好惹”呢?就是怕要渾身發熱之后,做一封信登在報紙上,廣告道:“看哪!狗不是仇貓的么?魯迅先生卻自己承認是仇貓的,而他還說要打‘落水狗’!”這“邏輯”的奧義,即在用我的話,來證明我倒是狗,于是而凡有言說,全都根本推翻,即使我說二二得四,三二見九,也沒有一字不錯。這些既然都錯,則紳士口頭的二二得七,三二見千等等,自然就不錯了。
我于是就間或留心著查考它們成仇的“動機”。這也并非敢妄學現下的學者以動機來褒貶作品的那些時髦,不過想給自己預先洗刷洗刷。據我想,這在動物心理學家,是用不著費什么力氣的,可惜我沒有這學問。后來,在覃哈特a博士(Dr。O。Dhnhardt)的《自然史底國民童話》里,總算發見了那原因了。據說,是這么一回事:動物們因為要商議要事,開了一個會議,鳥,魚,獸都齊集了,單是缺了象。大會議定,派伙計去迎接它,拈到了當這差使的鬮的就是狗。
“我怎么找到那象呢?我沒有見過它,也和它不認識。”它問:“那容易,”大眾說,“它是駝背的。”狗去了,遇見一匹貓,立刻弓起脊梁來,它便招待,同行,將弓著脊梁的貓介紹給大家道:“象在這里!”但是大家都嗤笑它了。從此以后,狗和貓便成了仇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