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正義是一個國家的底線正義,而刑辯律師正是底線正義最有力的維護者,“為人辯冤白謗,是第一天理”,亦為刑辯律師之天職。近三十多年以來,我國法治建設事業全面推進,刑事辯護制度和刑辯事業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發展。但是,對于那些剛剛涉足刑事辯護的青年律師、實習律師甚至有志于從事刑事辯護的法科學生而言,他們急需打好刑法和刑訴法的基礎,為今后的刑事辯護工作做好準備。相對于辯護技巧的那些“術”來說,刑法與刑訴法基礎的這些“道”,對于初學刑辯者更加重要。但是,目前市面上還沒有針對初階刑辯律師或有志于從事刑辯的法
恐怖主義犯罪嚴重損害人民群眾的生命權、健康權、財產權等基本人權,打擊恐怖主義、使民眾免受恐怖活動的侵害,是保障人權的重要舉措。我國政府始終本著負責任的態度,堅持依法打擊恐怖主義和保障人權相結合,倡導綜合施策、標本兼治,積極通過教育、促進就業等方式推進去極端化,消除滋生恐怖主義的土壤,有效遏制恐怖活動多發頻發勢頭,有力維護各族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反恐怖實踐表明,既沒有“一蹴而就”的捷徑可選,也沒有“一勞永逸”的模式可供借鑒,必須從中國的實際國情出發,將宏觀防控與微觀防控相結合,制定與實踐同步的反恐
治理輕罪的過程,也是社會治理的過程,因為犯罪一定是社會機體最嚴重的一種病灶,司法機關通過對這種病灶進行針對性的治療,就可以實現社會的整體健康。或者說通過輕罪治理對社會進行定期體檢,從而對社會發展規劃、運行、管理提出系統的優化方案,實現更高水平的社會治理,促進社會的精治、共治、法治。
一般體系概念的基本特征是秩序和統一性。法秩序的價值一致性和內在統一性是法體系的基礎。近代法律史中出現的諸多體系概念,如形式邏輯體系、公理演繹體系、純粹概念體系、問題關聯體系、沖突裁判體系等都無法實現這一目標。從正義理念和平等律中可以推出,法體系是一般法律原則的價值論—目的論秩序。體系具有開放性,客觀體系因基礎評價的變遷而變遷,科學體系的開放性是科學認識非封閉性的必然結果。體系的動態性不同于體系的開放性。動態體系通過位階相同的、可相互替代的若干要素之間的相互作用形成法律效果,可在正義的一般化和個性
本書首次從歷史角度綜合分析了關于國際法和國際組織的美國外交政策。作者審視了從美西戰爭到國際聯盟和國際常設法院的創設時期,證明了20世紀初的國際法律框架不僅影響了美國外交政策的進程,而且為國家間關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礎。盡管國際聯盟和國際常設法院都被美國參議院否決了,但是它們分別作為聯合國和國際法院的前身,引導了后續的規范和減少跨國威脅和使用武力。本書深入研究了美國對第一次世界大戰中立的最初立場及其對拉丁美洲與加勒比地區的帝國政策等主題,提供了有關條約、法庭和會議的詳細資料,并評價了相關政治
晚近大量的國家間投資協定涌現,對于東道國引入外商投資促進本國經濟發展,和保護本國投資者在海外開展投資都具有重要意義。作為國際投資協定中的核心實體條款之一,國民待遇條款長期以來就極具爭議性。在最近的國際投資仲裁實踐中,國民待遇條款的內容以及具體適用方法正趨于明確。 本書意在以國家間投資協定的文本為基礎,以國際投資仲裁庭,尤其是國際投資爭端解決中心和北美自由貿易協定近年來的投資爭端案件為依據,分析國民待遇條款的解釋方法以及適用路徑,闡明其中的模糊性概念,總結仲裁庭在適用國民待遇條款中的路徑
本書是一部研究職務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知識產權問題的學術專著。職務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打通了科研成果的轉化通道,將原來由單位獨享職務科技成果專利權變革為發明人與單位共有專利權,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本書首先從法哲學、法經濟學、知識產權法體系解釋方面,論證了改革具有深刻的法理基礎;其次,從職務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在四川的試點成效方面,論證了改革具有實踐的正當性;再次,通過介紹美國、德國、日本、英國、法國等為促進國家財政資助職務科技成果轉化所實行的相關制度,為我國進一步完善改革制度
本書為法律研究類著作。法治是社會進步之標志,法律是治國理政之重器。黨的十八大以來,面對復雜多變的國際形勢和紛繁艱巨的國內改革發展任務,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勵精圖治、攻堅克難,以巨大的政治勇氣和歷史擔當,強力推進中國法治建設,引領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使黨和國家事業取得了歷史性成就。隨著我國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深入發展,僵尸企業處置、破產重整與清算等業務也已進入快速發展、換擋提速的關鍵階段,破產法理論與實務研究也迎來了難得的發展機遇。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
聚焦知識產權運營與科技成果轉化、知識產權跨區域協同、專利密集型產業發展、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知識產權與產業協同、實驗室體系科技成果轉化、知識產權在企業發展轉型中的作用等視角,明確以知識產權推動區域高質量發展的理論路徑,總結國內外典型模式經驗,通過統計分析、案例研究等方法評估基礎及存在的問題,提出優化路徑。
本書根據風險性質和程度的不同,將轉基因生物安全分為研發試驗、生產加工、流通消費三個常規階段和安全救濟這個預防階段進行討論,提出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應當采取“抓緊兩端(研發試驗、流通消費)、放松中間(生產加工)、預防不測(安全救濟)”的基本思路,并在此基礎上進行相應法律制度設計。全書分為七章,主要研究內容包括轉基因生物安全問題、轉基因生物安全法律制度的基礎理論、轉基因生物安全制度、轉基因生物研發試驗安全制度、轉基因生物生產加工安全制度、轉基因生物流通消費安全法律制度和轉基因生物安全救濟法律